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通知,紧急部署在辽宁、上海、广东等20省市开展进出口环节收费检查。此次检查的对象是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等行政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行业协会,进出口管理电子平台,以及港口码头、船公司、船务代理、货运代理等直接涉及进出口环节的经营主体。检查范围包括政府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以及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各项收费。
通知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严肃查处擅自设立行政审批前置服务事项并收费,擅自设立收费项目、自定收费标准、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超标准收费,利用行政权力、垄断地位指定服务、强制服务并收费,不执行收费优惠政策,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违反明码标价规定以及企业反映强烈的其他违规收费行为。
通知强调,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抓紧部署,组织业务骨干组成检查组,立即着手开展进点检查工作。要集中力量,针对企业反映强烈的违规收费问题进行重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检查及时处理”,对于违规收费典型案例,将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