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记者从内蒙古全区检察长座谈会上获悉,2015年前7月,内蒙古共查处职务犯罪案件517件915人,其中大案390件,要案38人,其中厅局级3人,省部级1人。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马永胜在会上表示,2015年前7月,内蒙古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6962人,提起公诉14989人;查处职务犯罪案件517件915人,其中大案390件,要案38人(其中厅局级3人,省部级1人)。
“要保持查办职务犯罪高压态势不放松,坚决查办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突出查办在国有企业权利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等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和重点决策环节的职务犯罪案件。”马永胜检察长在会上表示。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在开展职务犯罪查办和预防工作中,要抓大不放小,老虎苍蝇一起打,坚决查处职级不高权力大、数额不多影响大、用权任性危害大的“小官”贪腐案件。
记者 董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