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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起禁用“驰名商标”做宣传

www.jctrans.com 2014-4-28 17:30:00 银川晚报

导读:2013年8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商标法》修正案,其中明确“禁止生产者、经营者将‘中国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广告宣传、专栏以及其他商业活动。” 今年5月1日,新《商标法》将正式执行。

  2013年8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商标法》修正案,其中明确“禁止生产者、经营者将‘中国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广告宣传、专栏以及其他商业活动。” 今年5月1日,新《商标法》将正式执行。

  字样用于广告宣传、专栏以及其他商业活动。” 

  今年5月1日,新《商标法》将正式执行。

  【打探】各超市“无动于衷”

  昨日,记者探访几家超市后发现,标注着“中国驰名商标”的商品屡见不鲜。大到液晶电视、小到洗发水、鞋垫、酒水、调料、榨菜,几十种商品仍标着“中国驰名商标”,非常醒目。 一售货员说:“没听说过新商标法,包装的事归厂家管。”

  一售货员说:“没听说过新商标法,包装的事归厂家管。”

  【困惑】违规商标该咋办?

  银川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商广科负责人表示,为了避免浪费,5月1日以前生产的包装,各大超市可继续销售。5月1日以后如有违规使用商标的情况,将根据有关条例依法查处。

  本报记者 张慧 梁莉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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