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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再推12项重点工作服务“一带一路”建设

www.jctrans.com 2017-5-11 9:59:00 中国经济网

导读:继此前28项工作部署后,海关总署日前印发《2017年海关推进“一带一路”建设重点工作》,再提5大方面、12项重点工作,全方位服务“一带一路”建设。

  记者 顾阳

  继此前28项工作部署后,海关总署日前印发《2017年海关推进“一带一路”建设重点工作》,再提5大方面、12项重点工作,全方位服务“一带一路”建设。

  据悉,此次12项重点工作涵盖口岸开放、监管、自贸区建设、执法合作等多个领域,内容涉及重点业务改革、创新监管模式、构建合作体系、推动贸易畅通和设施联通等。

  在扩大口岸开放方面,在加强“一带一路”沿线地区的项目制定、支持云南、广西等地开展“一口岸多通道”监管模式创新等基础上,筹备开好中俄总理定期会晤委员会运输分委会口岸工作组第二十次会议、中越陆地边境口岸管理合作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和中蒙边境口岸管理合作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积极推动相关会议达成共识。

  在机制建设方面,研究制定构建沿线大通关合作机制行动计划,全国通关一体化年内基本实现,加快制订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并全国推广,与新疆、福建等签署新一轮合作备忘录。

  在推动贸易便利方面,积极推进中欧班列数据交换和监管互认,召开中欧陆海快线1+3海关合作第三次工作组会议,落实出境加工监管办法,积极推进“网上丝绸之路”建设,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在沿线物流枢纽布局设立其“海外仓”;拓展和深化与相关国家海关的知识产权执法合作,推动;建立原产地证书电子信息联网,做好中国-瑞士、中国-澳大利亚等已签署自贸协定实施工作等。

  在筑牢贸易安全方面,继续加强与沿线国家执法机构的供应链安全合作,推动“和平女神”联合执法行动升级为包括“一带一路”沿线在内的跨区域联合行动;加大与沿线国家执法机构情报交流、联合执法和联合反恐力度。

  在深化国际合作方面,以双边、区域与多边合作机制为依托,扩大沿线海关合作影响力。积极拓展与“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国家海关AEO互认合作,深度推进中国-东盟、上海合作组织、中亚区域经济合作、大湄公河次区域、中蒙俄等区域海关合作机制的“一带一路”合作,支持“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参与WCO事务整体布局,积极参与国际海关规则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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