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侯洪斌 通讯员 吕伟
25日,烟台检验检疫局发布消息,5月1日起,该局对商务部门新备案的外贸企业将免于原产地证企业备案登记。
原产地证书是各国根据相关原产地规则签发的证明商品原产地,即货物的生产或制造地的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是商品进入国际贸易领域的“经济国籍”与“护照”,也是出口商品在国外享受自贸协定关税优惠的凭证。烟台检验检疫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5月开始,企业在商务部门完成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即视同完成原产地证企业备案登记,可直接凭社会信用统一代码到全省任一检验检疫机构申办原产地证书。
此前,初次申办原产地证书的企业,需携带申请材料到商务部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手续后,才能到检验检疫部门办理原产地证企业备案登记。不仅需要跑两个行政服务大厅,而且重复提交工商营业执照等申请材料。
烟台检验检疫局预计,该项改革每年可为企业节约支出近百万元,同时还可以大幅压缩时间成本。新政实施后,商务部门的新增外贸企业资源与检验检疫部门的政策优势相结合,将实现自贸协定政策与新增外贸企业100%及时对接,将促进自贸协定利用水平实现新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