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优惠政策直接关系到企业生产成本,是支持自贸试验区发展的重要途径。2017年4月10日,河南省财政厅副厅长梁太祥在河南自贸试验区第四场新闻发布会上透露,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的企业生产所需的进口机器、设备可享受免税,“二线”内销产品可选择性纳税。
对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所需的进口机器、设备予以免税。此项政策将免税范围扩大到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所需的所有机器、设备,可以有效降低企业成本,促进产业升级。
对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加工并经“二线”销往内地的货物,根据企业申请,按其对应进口料件或按实际报验状态选择性征收关税。通俗来讲,这些企业加工生产出来的产品一般是出口到国外的,但有时也需要进口到国内,这个过程称之为“二线”内销。按照原有规定,企业在这个环节应当按照实际报验状态,即内销货物当时的状态缴纳各项税款,这个货物可能是料件也可能是半成品、成品。实行新税收政策以后,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经营情况和综合税负的高低,不论当时内销的产品是否已经加工成了成品货物,均可自主决定按照进口料件申报纳税还是按照产品当时的状态申报纳税。此举可以有效降低税负、降低成本,更有利于区内企业灵活面对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主动地位。
同时,在符合税制改革方向和国际惯例,以及不导致利润转移和税基侵蚀的前提下,省财政厅将会同省国税局和郑州海关,加强与省内相关科研院所和高校的合作,积极研究完善境外所得税收抵免的税收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