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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代协议示范条款正式推出

www.jctrans.com 2016-5-4 13:38:00 航运交易公报

导读:国际货代业在当前世界经济运行中已经是一个不可或缺的行业。

  马智丽

  针对国际货代合同条款版本过多和法律权责模糊不清,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制定了相关标准。

  国际货代业在当前世界经济运行中已经是一个不可或缺的行业。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货代企业面临一个前所未有的发展契机和开阔的国际市场。但进入国际市场的同时也将面临诸多法律风险。

  制定标准合同成当务之急

  国际货代业具有特殊性和复杂性,基于各种原因,货代合同条款五花八门,法律权责模糊不清,所以制订标准货代合同成为当务之急。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海仲委)多年来在提供海事仲裁服务中深切体会到,一份体现公平合理的合同对于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尤其在当前航运市场持续低迷、企业面临洗牌重组的情况下,制订航运标准合同是维护中国航运企业切身利益的重要手段,也是中国由航运大国向航运强国转变过程中提升软实力的重要元素。

  去年年初,海仲委上海分会经调研走访,设立课题项目,委托有关专家起草《货运代理协议示范条款》(《示范条款》)。其间,多次召开专家讨论会,广泛征求货代企业、行业协会、相关院校、法院、政府部门、律师等各方意见,修改数稿,形成并推出了包括《示范条款》、《货运代理协议(简式)》及《货运委托书》在内的格式文本。

  《示范条款》的制定主要基于当前货代行业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首先,货代业务在整个物流环节中起到链接和润滑的重要作用,涉及多重身份和交叉责任,较为复杂;其次,货代企业利润薄、增值率有限,在社会产业链中处于不可或缺却又不高端的环节,市场地位相对弱势;再次,货代企业风险防范意识较差,操作不当、经营违规是货代纠纷与损失的主要原因;第四,货代协议缺乏统一的规则和标准,导致合同履行缺乏合法合规的依据。

  4月27日海仲委上海分会主办货运代理法律实务研讨会

  示范条款主要内容

  为满足各类规模货代企业的需要和具备一定的示范、引领和参考作用,此次起草的条款包括相对较为严密的《示范条款》和相对简单的《货运代理协议(简式)》两个文本。同时,考虑到货运委托书在实务中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也考虑到实务操作中经常有单票委托而不签订协议的情况,海仲委上海分会又起草了一份通用型《货运委托书》,供货代企业在货代实务中参考使用。

  据介绍,《示范条款》分为10个部分70余条款,包括定义、委托事项、甲方义务、乙方义务、费用结算、违约责任、特别约定、其他约定、协议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协议的生效、修改、终止等。对货代业务操作中的一些重点环节进行了约定。此外,针对实务中容易产生纠纷的突出问题,参照最高院《关于审理海上货运代理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做出相应的约定。

  《示范条款》力求反映国际货代业的特殊性和复杂性,体现合法性和公平性,既使合同能够有效履行,又能有效控制法律风险,为当事人提供符合法律规范、符合业务实践、便于履行、如有纠纷也利于双方协商解决或提交仲裁的格式合同。《示范条款》的制定和推广,有利于促进中国物流法治环境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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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货代协议示范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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