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玉琦 曹旭耀
近日,山东菏泽某医院委托某进出口公司向山东菏泽检验检疫局申报了一台医用直线加速器,合同总价值155万美元。该局检验检疫人员在对该批货物进行开箱检验时发现,该产品铭牌标注的医疗器械注册证编号与报检资料所附的医疗器械注册证的注册编号不符。该设备生产日期为2014年9月,其医疗器械注册证已于2014年5月进行变更,现所用注册证为作废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应为变更后医疗器械注册证,该设备存在货证不符情况。
菏泽局高度重视这一情况,立即约谈了该医疗器械公司代表,并向该公司就此事项进行了通告,该公司代表向菏泽局承诺:该公司官方网站就此事项公开发布公告,并对已售设备进行限期整改。
近年来菏泽辖区内医院随着社会需求及自身发展需要,纷纷进口性能先进、货值较高的医疗设备。为更好地服务地方医院建设,菏泽局相继出台“六项”措施,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加强进口医疗设备到货检验及进口医疗设备质保期内的跟踪服务,做好设备安装、调试、验收阶段的检验监管工作,严把医疗器械进口关,解决进口设备检验监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出证对外索赔,有效地维护医院合法权益,为地方医院建设提供可靠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