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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需注意韩国新食品法规

www.jctrans.com 2015-6-2 16:54:00 人民网-河南分网

导读:韩国《进口食品安全管理特别法》(以下简称《特别法》)已于今年2月3日正式公布,将于2016年2月4日正式实施。

  韩国《进口食品安全管理特别法》(以下简称《特别法》)已于今年2月3日正式公布,将于2016年2月4日正式实施。《特别法》整合了韩国当前分散在四个法令中的进口食品安全的管理规定,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呈现出新的特点。一是管理覆盖全链条。对包括输韩食品进口前、进口经营、通关、流通等阶段的管理要求、行政制裁以及此法施行前的临时措施等内容做出了规定。二是强调企业主体责任。在进口前阶段,规定了对海外生产单位进行注册并根据需要开展现场考察。同时,实施海外优秀生产单位注册制度。三是实施差别化管理。进口产品按照风险等级、过往检出危害物质的记录、国外食品安全信息等进行分级,按照一般、注意、集中等三类方式进行差别化管理。

  另外,韩国拟借鉴美、日和欧盟的做法引入《肯定列表制度》(PLS),与《特别法》相配套实施执行。对未登记或尚无农药残留限量标准的将以“一律标准(0.01ppm)”进行严格管理。禁止流通超过“一律标准”的食品,并将对全球使用的大部分农药进行监测,监测的农药种类将从2014年的282种扩大到2017年的400种左右。

  韩国是我省出口食品农产品的主要贸易国家之一。2014年,我省对韩国出口食品类产品1345批、1.14亿美元,分别占我省出口食品类产品批次和货值的18.38%和32.57%;2015年1-5月,我省对韩出口食品类产品642批、4274.4万美元,分别占40.28%和41.19%。《特别法》的出台和PLS的引入,要求更加严格,准入门槛更高,将对我省食品农产品出口韩国造成一定的影响。

  针对这一情况,河南检验检验局将加强质量宏观管理和实施针对性风险监测,密切跟踪研究韩国《特别法》和农残新标准的最新进展,指导帮助企业积极应对。同时,建议我省对韩出口食品农产品生产企业不要抱以侥幸心理坐以待毙,而是要主动出击、及早防范。一是要通过官方通报、网络搜集、与客户沟通等方式密切跟踪韩国技术性贸易措施动态,加大研究力度,吃透法规精神。二是要根据新法规要求,严格落实良好操作规范,加强从原材料采购到产品出口的全过程管理,确保出口食品符合标准要求。三是要依照“海外优秀生产单位”注册标准,提早开展申报注册。同时,尽可能与获得优秀进口单位注册资格的韩方进口商合作,以获得最大的通关便利。四是要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明确产品交付的验收准则和技术要求,避免盲目出口造成损失。五是要利用中韩自贸协定,享受贸易优惠便利,妥善处理贸易争端,最大限度地保护企业自身的合法权益。六是要及时将出口产品通关、检验、市场反响等信息反馈给检验检疫部门,实现检企良好互动,形成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合力。(王坤泰 王全根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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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韩国,食品法规,检验检疫,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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