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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检验检疫局助企业应对韩国进口食品安全措施

www.jctrans.com 2015-5-13 14:02:00 《中国国门时报》

导读:近期,韩国《进口食品安全管理特别法》(以下简称《特别法》)和《韩国农药肯定列表制度》(Positive List System,以下简称“PLS”)先后出台,并将于未来3年全面实施。

  周泽宇

  近期,韩国《进口食品安全管理特别法》(以下简称《特别法》)和《韩国农药肯定列表制度》(Positive List System,以下简称“PLS”)先后出台,并将于未来3年全面实施。对此,今年4月24日,北京检验检疫局邀请了韩国京仁地方食药安全厅厅长金仁圭一行6人来京,召开“韩国出口食品安全管理特别法及农药管理制度说明会”。

  韩国是北京地区出口食品的主要目的国之一。2014年,北京地区出口韩国的食品、化妆品2898万美元,占全国输韩出口额的8.19%,主要出口类别为粮食制品、糖与糖果类、酒等。《特别法》针对进口食品实施了一系列新的管理措施,PLS针对农药残留有了严苛的规定,这些将影响到北京地区输韩食品贸易。来自北京地区19家输韩食品生产企业和相关监管部门、行业协会、检测机构的50多位代表参加了会议。

  说明会上,韩方代表介绍了《特别法》和PLS的主要内容。《特别法》将目前韩国《食品卫生法》《健康机能食品相关法律》《畜产品加工处理法》《家畜传染病预防法》等法规中涉及进口食品安全管理的措施进行了整合,以提高法律管理的有效性和一致性。在法律层级上,《特别法》在进口食品管理方面高于其他法律。《特别法》针对进口食品分进口前阶段、通关阶段、流通阶段实施了一系列新的管理措施。重点是建立了海外生产商提前登记制度、进口食品流通追溯制度等。

  PLS是仿照美、日、欧盟等国家制定的,规定了除已经进行农药登记并设定农药残留限量标准的按标准进行判定是否合格外,其他以“一律标准(每千克0.01毫克)”进行严格管理,届时将对全球使用的大部分农药进行检测。目前,韩国已经制定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包括农作物使用的441种农药,人参使用的78种农药以及畜产品使用的83种农药。截至目前,韩国共制定了限量标准7261条。同时对标准中农药数量进行了删减,即标准中有限量指标的农药种类大幅减少,以花生为例,现有标准规定了73种农药的限量标准,但韩方认为其中只有23种农药已登记,可以按标准中限量检测,其他50种农药的限量必须以一律标准(每千克0.01毫克)检测。PLS实施后,出口农产品到韩国时需要确认农药在韩国是否指定限量标准,否则将会被按照一律标准(每千克0.01毫克)进行检查。

  会上与会代表与韩方专家进行了交流,玛氏食品(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啤酒朝日有限公司、北京红星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隆源农嘉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安德鲁水果食品有限公司等企业和国家质检总局标准与法规中心的代表就产品出口到韩国遇到的相关问题及《特别法》实施可能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带来的影响等进行提问,企业普遍关注《特别法》实施时输韩食品生产企业须准备哪些手续,如何申请优秀制造商,PLS检测等问题。

  对于这两个号称韩国最严进口食品安全措施即将实施措施,北京局对其可能带来的影响采取措施积极应对。

  一是对所有输韩食品企业实施登记制度,强化了源头管理,对输韩食品企业要求更高。该局将根据《特别法》的内容,对输韩食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进行针对性的调整,以帮助企业应对韩方的要求和规定。

  二是韩国对生产企业的考察将更加频繁,必将给企业带来额外的时间和费用成本。北京局将积极与国家质检总局以及韩方联系,力求以承认中方日常监督或以委托检查的方式代替韩方现场的考察,降低企业接待压力。

  三是韩国PLS的实施将会使生产企业的检测成本增加,同时被韩方检出有毒有害物质残留超标的风险也相应增加。北京局将借鉴应对日本肯定列表制度以及香港《食物内除害剂残余规例》的经验,有的放矢,积极指导相关出口食品生产企业主动应对,从生产、加工、检测等环节入手,有针对性地排查风险和隐患,将对企业的影响降至最低,更好地促进外贸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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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北京检验检疫局,企业,韩国,进口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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