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一季度,江苏宿迁检验检疫局共接受进口机电产品报检65批,货值9200万美元。经宿迁局工作人员现场查验,检出一次性不合格进口机电产品13批、货值2700万美元,同比分别增长116.7%和788%。
进口机电产品不合格项主要表现在设备的传动部件裸露未加盖防护装置,新设备上无铭牌,缺少进口地区、制造商、型号等识别信息;同时,检验检疫人员还发现一些设备上存在潜在的威胁用户使用安全的不符合项,如安全警告标识无中文、设备急停按钮无背底颜色等问题。对查验出的不合格进口产品,根据检验检疫规定,工作人员出具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要求企业按照国家技术规范强制性要求进行整改处理。
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进口企业,为消除日后不必要的麻烦和避免直接经济损失,在进口机电产品前,要详细了解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在签订进口产品合同前,须办理机电产品备案或装运前预检验。在货物到岸后,应及时联系进行产品的检验检疫事宜。
(李莹莹 乔本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