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检验检疫局滨海办事处工作人员在对一批进口滤水壶进行现场检验时,发现该批滤水壶使用了未经我国批准的用于食品接触类材料,遂判定该批进口滤水壶不合格,并实施了退运处理。
这批滤水壶来自德国,共552箱、2208台。检验检疫人员在对这些进口滤水壶进行安全、卫生、性能检验时,发现滤水壶的壶盖部位标有“ASA”标示,代表这些滤水壶使用了ASA树脂。而ASA树脂未在我国卫生部公布的《107种可用于食品包装材料的树脂名单》中。
合成树脂类产品种类繁多,未经安全检测及鉴定的产品严禁用作食品包装材料或用于与食品接触产品中。ASA树脂是由苯乙烯、丙烯腈和丙烯酸酯类橡胶体等三元聚合物共聚合而成的一种抗冲改性树脂。其中丙烯腈单体(CAS登录号107-13-1)是致畸、致癌、致突变物质,一旦其析出超标迁移至食品,被人体吸收,会导致头晕乏力、恶心呕吐、手足麻木、意识朦胧等症状。因此,ASA树脂未被我国批准列入用于食品接触类材料中。
天津检验检疫提醒消费者,在日常购买、使用塑料树脂容器包装的食品时,请注意观察容器表面浇筑的标示,比如最常用于与食品接触的是1号PET(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脂)、5号PP(聚丙烯)和7号PC(聚碳酸酯),其中最安全的是5号PP(聚丙烯),可重复使用且是唯一可用于微波炉的塑料树脂制品。对于不常见的塑料标示食品容器,请及时查阅相关网站和资料,避免买到危害自身健康的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