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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立法当以激发有序竞争为归依

www.jctrans.com 2015-11-17 15:16:00 新快报

导读:公开数据显示,2014年我国的快递业务量达到140亿件,跃居世界第一。

  王聃

  《快递条例(征求意见稿)》日前开始公开征求意见。据披露,征求意见稿中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其作业人员以抛扔、踩踏或者其他危害快件安全的方法处理快件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

  公开数据显示,2014年我国的快递业务量达到140亿件,跃居世界第一。伴随着大大小小快递公司的出现,被人诟病的是行业的野蛮生长:不仅快递业内的竞争常常止于“低价”等较低层次,快递行业本身的管理亦常常呈现出混乱状态,快递车辆违规上路、快件安全存隐患,至于快递丢失索赔之难,更是普遍可见。

  一个朝气蓬勃却非议不断的快递行业,对应的显然就是系统性行业管理法规的缺失。尤其是在互联网+的背景之下,被加速的快递行业已越来越与草莽的发展状态不相兼容。以此来看《快递条例(征求意见稿)》,可谓来得正是时候。

  当下快递行业之乱象和困境何在?在我看来,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个在于严格监管的缺失,另一个则在于行业发展的政策性支持力度依旧不大。为什么会出现种种匪夷所思的快递行业乱象?宏观而言,当然是整个快递行业发展过快;具体而言,则无疑是对快递业日常监管的相对滞后。至于说到政策支持力度的不够,则是指对快递行业的规范力度不够,某些地方甚至出现了“叶公好龙”式管理心态。譬如前段时间有媒体报道,在呼和浩特,当地甚至禁止快递员开三轮送快递。

  由此来观察《快递条例(征求意见稿)》,虽然依旧显得粗线条,但应该说条例对快递行业的监管举措已渐趋完善,对快递员抛扔踩踏快件,甚至要处以最高五万的罚款,如此举措不可谓不严厉,相信其必将衍生出足够的威慑力。然而反观对于快递行业的政策性规范与支持,不得不说,条例的相关内容依旧显得单薄,尽管《条例》共有八章五十一条内容,但所谓“保障发展”,只占其中一章。

  我们到底需要一个怎样的健康的快递业?或许每个人对此都会有自己的答案,但有些常识是共通的:一个现代的快递业,既要视快递客户为真正的“消费者”,亦要时刻处于监管状态之中,并获得市场持续发展的行政支持力。换而言之,快递条例的制订,仍当以激发有序竞争为归依。期待快递条例在征求意见后,更多增加政策支持的内容,期待一部新的快递条例,能让快递行业不再野蛮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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