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电11月1日起,根据国家邮政局的要求各地实行快递实名制。记者多地调查发现,一方面,快递员不核对客户信息的情况依然存在;另一方面,一些快递企业登记、收集客户信息,引发公众对个人信息泄露的担忧。
国家邮政局市场监管司副司长林虎日前接受记者采访表示,快递实名制重在“核实”而非“登记”,一些快递企业落实实名制规定的方式不正确。
-实名制是否已执行?
误区:只要看起来寄送物品没安全隐患,就不会过多追问
自11月1日起,除信件和已有安全保障机制的协议客户快递、通过自助邮局等交寄的邮件、快件外,一律要求通过对寄件人电话号码及相关身份信息比对核实后方可收寄。
然而多家公司的快递员表示仍未接到如何执行实名制的通知。
吉林长春一位快递员告诉记者,公司说了要实行实名制,但查身份证既麻烦也容易让客户不高兴,只要看起来寄送物品没有明显的安全隐患,就不会再过多追问。
-怎样执行实名制?
误区:有快递员称不知实名制,客户身份证号被写快递单上
中通快递一位快递员告诉记者,对于身份证信息,只能是目测比对,或者为了保险把身份证号登记下来。对于要求的核实电话号码,只要快递单上写清楚收件人的电话就行。
不过,也有些企业严格执行身份核实。在长春一家邮局,记者寄送快递包裹时,被告知要将身份证号码录入系统中。“这是新规定要求的,不登记身份证号其他项目都操作不了。”
浙江杭州的徐女士告诉记者,她在寄送快递时被快递员要求把身份证号写在快递单上,否则不给邮寄。徐女士质疑这样做是否会泄露个人信息,但快递员表示这是规定。
-正确解读
针对寄件人实名收寄,不对收件人实行实名投递
国家邮政局市场监管司副司长林虎表示,方案要求企业比对核实客户信息,而非登记。并未要求将消费者身份信息记录在快递面单上,也不需要登记保存用户的身份信息,不存在查验居民身份证问题,只是进行一下比对核实。
“如果有快递企业将身份证号码写在运单上,容易造成快递包裹在流转过程中的信息泄露。”林虎说,而且,目前的实名制只是在收寄环节,针对寄件人的实名收寄,还不包括投递环节对收件人实行实名投递。
-律师提醒
用假证件蒙混过关,用户需负法律责任
北京盈科(长春)律师事务所律师麻壮告诉记者,快递寄送行为是在寄递企业和交寄用户之间的合同交易行为,按照合同法有关规定,合同的当事双方均应对共同合同承担相应的义务。用户不得出示伪造的身份证明,如果有用假证蒙混过关的情况,属于用户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