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运| 陆运| 空运| 综合物流| 船务新闻| 口岸/园区| 贸易| 宏观经济| 产业经济| 时政新闻| 图文天下| 物流专题| 物流网评| 贸易专题| 财经观点| 深度观察| 贸易网评

湖北省邮政条例8月1日起实施 快递野蛮分拣最高罚三万

www.jctrans.com 2014-5-30 11:04:00 楚天金报

导读:昨日,省人大常委会高票通过《湖北省邮政条例》,该条例将于8月1日起实施。

  记者 邓伟

  昨日,省人大常委会高票通过《湖北省邮政条例》,该条例将于8月1日起实施。

  条例中的罚则,体现“严管”思路:野蛮分拣、积压邮件、强迫误导用户使用指定业务的三种行为,将被处以2000元至3万元罚款;不加盖验视专用章的行为若逾期未整改,将被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快递运单和电子档案在保管满一年后未集中销毁或删除,处以3000元至5万元罚款。

物流新闻手机客户端免费下载 安卓用户下载

本文关键词:湖北省,邮政条例,快递,野蛮分拣

【发表评论】 共有评论查看所有评论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锦程物流网”的所有文字、图片等作品,版权均属锦程物流网所有,转载必究。若转载使用,须同时注明稿件来源和作者信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