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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海关确保行政审批改革成果落实

www.jctrans.com 2014-1-7 11:26:00 国际商报

导读: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涉及海关多个简政放权事项。

  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涉及海关多个简政放权事项。

  呼和浩特海关切实做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后续衔接工作,确保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落实到位。

  首先,对于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按照海关总署统一部署,转变管理理念,改革管理模式,取消事前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使海关管理方式和管理手段发生实实在在的改变和优化。

  其次,对于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按照海关总署明确的执行标准和要求,健全完善配套措施,做好项目承接。切实加强对下放审批事项所涉自由裁量权的规范,明确规范原则和标准,提高执法统一性,确保海关依法、规范、公正、文明行使行政审批权。同时,对于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目录化管理,向社会公布审批标准、条件、权责、时限以及申报要求等。建立健全行政审批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改进审批方式,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逐步推行行政审批统一告知、统一受理、统一答复以及网上审批,切实做到高效便民。

  呼和浩特海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后将把“放得开”和“管得住”有机结合起来,既要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两个一律”要求以及《行政许可法》确定的“三优先”原则,积极主动地放掉该放的权力,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也要认真负责地管好该管的事情,把有限的管理资源转移到最需要的地方,把监督管理的重心指向中央重视、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更好地发挥海关作为政府部门的作用,切实做到管准、管精、管好。

  同时,呼和浩特海关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的通知》,对于拟新设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加大合法性、合理性、必要性审查力度,坚决防止出现行政审批边减边增、明减暗增等问题。另外,探索通过行政委托、行政合同以及购买基本公共服务等方式,引导社会组织承接海关事务,创新管理方式,提升管理能力。进一步加强对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的引导和规范,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并且注重防范可能出现的利益冲突。

  据介绍,下一步呼和浩特海关将简政放权、转变职能与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海关改革紧密结合,按照“职能科学、结构优化、运转高效、人民满意”的要求,不断推进海关管理制度和作业模式的改革与完善,不断推进海关外部审批与内部核批手续的精简与优化,推动海关职能和职能实现方式向为社会和人民群众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公平正义转变。

  (刘宏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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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呼和浩特海关,行政审批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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