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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韩服务贸易迎巨大商机

收藏 www.jctrans.com 2015-6-4 8:31:00 国际商报

导读:中韩自贸协定在服务贸易领域的突破,迎合了中国经济结构调整、大力发展服务业的契机,是对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推进服务业有序开放的具体体现。

  中韩自贸协定正式签署,标志着中韩自贸区建设完成制度设计,即将进入实施阶段。6月2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在商务部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中韩双方已在服务贸易市场准入方面作出承诺:中国主要解决了韩国在法律、建筑和相关工程、环境、娱乐、体育和其他娱乐、证券6个部门的重要利益关注;韩国主要解决了中国在速递服务和建筑服务领域的重要利益关注,作出了超过其所有现有自贸协定水平的承诺。“具有突破性意义。”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外经济研究部部长、研究员赵晋平在接受国际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已有的服务贸易协定基本是停留在WTO市场承诺条件下,开放的广度和深度不够。中韩自贸协定在服务贸易领域的突破,迎合了中国经济结构调整、大力发展服务业的契机,是对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推进服务业有序开放的具体体现。

  赵晋平表示,对中国而言,通过服务贸易领域开放,一方面可以引入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服务业,提升国内服务业的竞争力,并且在合作中提升中韩服务业的整体竞争力;另一方面,通过服务业开放,可以推动服务业管理体制的改革和完善,最终有利于服务业快速发展。

  据沈丹阳介绍,此次中韩两国在服务贸易市场准入方面的承诺尺度较大,将带来巨大商机。比如对韩国而言,在法律服务方面,韩国律师事务所能以代表处的形式提供法律服务;在建筑和相关工程服务方面,韩国建筑企业今后在中国申请建筑企业资质时将更为便利;在环境服务方面,韩国环保企业可以在中国成立独资企业,从事城镇污水(不含50万人口以上城市排水管网的建设经营)、垃圾处理、公共卫生、废气清理和降低噪音服务。

  在娱乐服务方面,韩国企业可以通过合资、合作的形式在中国开展演出经纪、演出场所经营等业务;在证券服务方面,韩国证券企业可以拓展与中国的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合作领域,深度参与中国的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发起的各类理财产品;对中国而言,在速递服务方面,中国快递企业不用在韩国设立办事处,即可在韩国开展包括空运和海运的各项国际速递业务,并可以开展除韩国邮政部门依法保留业务以外的所有国内速递业务;在建筑服务方面,中国的建筑企业不用在韩国设立办事处,即可签订建筑合同提供服务。

  据了解,中韩两国承诺将以负面清单模式继续开展服务贸易谈判。对此,赵晋平建议,应当继续推动服务业开放,尤其要将目光投射于服务业关键领域的开放,比如教育、文化、金融、电信等。“难点在于,需要处理好开放与产业安全的问题,把握好尺度,逐步积累经验,最终实现全方位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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