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中国与冰岛签署自由贸易协定。4月26日,中韩自由贸易区第五轮谈判举行。5月24日,中国与瑞士签署谅解备忘录,中瑞自由贸易区谈判基本尘埃落定。
在全球经济放缓的形势下,包括中国在内的许多国家转向双边或多边的区域自由贸易来解决贸易问题。
既然有了WTO,为何还要自由贸易协定?两者有何不同?
所谓自由贸易协定(Free Trade Agreement,简称FTA),是指两个以上的国家或地区,通过签订自由贸易协定,相互取消绝大部分货物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取消绝大多数服务部门的市场准入限制,开放投资,从而促进商品、服务和资本、技术、人员等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实现优势互补,促进共同发展。
目前,中国正与29个国家和地区建设16个自贸区。除中国—冰岛自贸协定已经签署并未正式实施之外,已经签署并实施的有10个自贸协定(贸易额涵盖我外贸总额的24%),正在商建的自贸区有5个;此外,已完成中日韩三国自贸区、中国-印度自贸区的联合可行性研究,启动了与哥伦比亚的自贸区联合可行性研究。(徐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