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务部公布,於12月15日起,对原产於美国的排气量在2.5升以上的进口小轿车和越野车,终止徵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
此前,中国於2011年12月14日决定实施上述双反措施,为期2年;并在今年6月18日提出终止,在规定时限内未收到期终复审申请,故决定终止税项双反措施。
收藏 www.jctrans.com 2013-12-13 14:13:00 阿思达克财经网
中国商务部公布,於12月15日起,对原产於美国的排气量在2.5升以上的进口小轿车和越野车,终止徵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
此前,中国於2011年12月14日决定实施上述双反措施,为期2年;并在今年6月18日提出终止,在规定时限内未收到期终复审申请,故决定终止税项双反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