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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债反浪费等纳入审计

www.jctrans.com 2014-7-29 14:08:00 厦门日报

导读:地方债反浪费等纳入审计

  经责审计6年成果

  22万多人

  被审计

  2008年以来全国共审计22万多人次: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160多人次、地厅级4600多人次、县处级5万多人次、乡科级17万多人次。

  1000多亿

  有问题

  2008年以来查出被审计领导负有直接责任的问题金额1000多亿元。

  2580人

  被查办

  2008年以来查出2580名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他人员涉嫌以权谋私、失职渎职、贪污受贿、侵吞国有资产等问题,已移送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处理。

  890人

  被处分

  各级党委和组织人事等部门根据审计结果,对履行经济责任中存在问题、应当承担责任的890多名领导干部,给予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以及撤职等其他处分。

  细则明确六大内容

  1

  建立重点地区(部门、单位)、关键岗位领导干部轮审制度,即审计机关对重点审计对象任期内至少审计一次。

  2

  根据党委和政府、干部管理监督部门的要求,审计机关可以对国企中不担任法定代表人但实际行使相应职权的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等企业主要领导人员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3

  根据地方党委、政府的要求,审计机关可以对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的主要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4

  地方各级党委主要领导干部的审计监督重点。

  5

  审计评价应当重点关注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质量、效益和可持续性,关注与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有关的管理和决策等活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关注任期内举借债务、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环境保护、民生改善、科技创新等重要事项,关注领导干部应承担直接责任的问题。

  6

  审计机关可以对地方党委与政府的主要领导干部,党政工作部门、高等院校等单位的党委与行政主要领导干部,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不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等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同步经济责任审计。

  27日,中央纪委机关、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计署、国资委联合印发了《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共分8章60条,细化和完善了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审计内容、审计评价、审计报告、审计结果运用、组织领导和审计实施等内容。有媒体评论认为,《细则》的出台标志着经济责任审计法律规范体系已基本构建完成。

  监督对象:

  包括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中央和地方各级党政工作部门、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等单位的党委(含党组、党工委)正职领导干部和行政正职领导干部。

  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含金融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不担任法定代表人但实际行使相应职权的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等企业主要领导人员。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及决策部署情况;

  制定和执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推动地区、部门、单位科学发展情况;

  重大经济决策情况;

  财政财务收支和内部管理情况;

  履行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本人遵守有关廉洁从政(从业)规定情况等。

  监督重点:

  审计评价重点:

  关注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质量、效益和可持续性;

  关注与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有关的管理及决策等活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突出任期内举借债务、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环境保护、民生改善、科技创新等重要事项;

  关注领导干部应承担直接责任的问题。

  审计结果:

  作为干部考核、任免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各级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和联席会议、相关部门应当逐步健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责任追究、审计整改、审计结果公告等制度。

  避免“拍脑袋决策”

  国企非法定代表人领导也须审计

  《细则》提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应当作为干部考核、任免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同时,《细则》首次明确了涉及审计的六大关注度极高的重点问题,包括国企中不担任法定代表人,但实际行使相应职权的企业主要领导,也需进行经责审计。中央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审计署党组成员张通表示,虽然这些主要负责人,并未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但却实际履行企业经营管理等重要职责,并对企业重大决策和经营发展起着重要作用,应当对其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解读:“项目上马下马都听凭领导的一句话,最后如果有亏损,根本没法追究责任,责任主体不清,责任性质不清,最后就只有一句话,"交学费了"。”北京市委党校姚桓教授对于过去这种现象很痛心。他认为,《细则》的出台是提高国家现代治理能力的重要举措,能够促进党和国家对于经济工作的领导能力的提高。明确责任制度的缺位,可能造成领导经济决策的轻率以及带来的重大损失。

  杜绝“拍屁股走人”

  地方债务反浪费纳入审计

  张通介绍,中办和国办于2010年10月颁布了《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细则》对两办《规定》作了细化、补充和完善。

  《细则》细化明确了地方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党政工作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和国企领导的审计内容,将地方政府性债务、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情况也列入了审计内容。《细则》还规定,建立重点地区(部门、单位)、关键岗位领导干部轮审制度,即审计机关对重点审计对象任期内至少审计一次。

  解读:姚桓对于此条规定作出了很高评价。“长期以来,不少地方存在"干部出政绩-群众掏腰包-干部升迁-政绩转化为国债"的怪现象。”针对这种不合理现象,姚桓认为,干部执政的成效,应该是干部作出的工作、业绩,减去执政的成本。如果能够加强审计,就能增强干部的责任心,让领导干部作出经济决策时慎重考虑,避免地方政府盲目决策造成债台高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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