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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农村金融税收优惠延长至2016年年底

www.jctrans.com 2014-12-4 14:48:00 东方早报

导读:“三农”发展离不开金融支持。为进一步缓解农业贷款成本高、风险大和低收入农户贷款难等问题,3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涉农贷款减免营业税、所得税等部分农村金融税收优惠政策延长至2016年底。

  “三农”发展离不开金融支持。为进一步缓解农业贷款成本高、风险大和低收入农户贷款难等问题,3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涉农贷款减免营业税、所得税等部分农村金融税收优惠政策延长至2016年底。

  记者从财政部金融司了解到,为增强金融支持“三农”发展的动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早在2009年1月1日起就开始实行多项税收优惠以减轻农村金融机构税负,主要是对金融机构小额农户贷款(5万元以下)利息收入和保险公司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并减按90%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对农村信用社、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以及县域以下法人的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继续实行3%的营业税率。

  随着上述优惠政策执行到期,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提出将政策延长至2016年12月31日。同时,针对农户贷款需求主要集中在5万元到10万元的情况,将享受税收优惠的农户小额贷款限额从5万元提高到10万元,并把对县域农村金融机构保险业收入减按3%征收营业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延长至2016年底,从而更好调动金融机构向农户贷款的积极性,并扩大对农户的保险保障和服务。

  “农业贷款因为风险大、成本高,各银行都不太愿意涉足。这些优惠措施的延长、出台将对银行业支持“三农”起到积极的撬动作用。”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说。

  业内人士分析,5%的营业税在银行承担的各种税负中占比较大,对不超过5万元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对银行而言是不小的优惠,有助于降低银行服务“三农”的成本,调动其向农户贷款的积极性,对于缓解“三农”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起到积极作用。

  郭田勇表示,随着经济形势的变化,农户对贷款规模也有进一步增加的需求。“将享受税收优惠的农户小额贷款限额从5万元提高到10万元,则有助于进一步拓宽银行支持"三农"的力度和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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