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昨日全文公布《存款保险条例(征求意见稿)》(简称《意见稿》)。根据该《意见稿》,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对50万元的最高偿付限额,我们根据2013年底的存款情况进行了测算,可以覆盖99.63%的存款人的全部存款。这意味着,绝大多数存款人的存款能够得到全额保障,不会受到损失。”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
《意见稿》规定,被保险存款包括投保机构吸收的人民币存款和外币存款。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投保机构所有被保险存款账户的存款本金和利息合并计算的资金数额在最高偿付限额以内的,实行全额偿付;超出最高偿付限额的部分,依法从投保机构清算财产中受偿。
99.63%存款人存款可全额保障
公开数据显示,存款保险制度已存在超过80年时间,最初起源于美国,目前已有111个国家(地区)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早在1993年,国务院便开始尝试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但几经波折,一直未能成功推出,直到昨日《意见稿》发布。
随着利率市场化的推进,银行间竞争日趋激烈。一些实力较弱的银行为应对竞争,不断增加经营风险,使储户利益遭遇损失的风险越来越高。存款保险制度被认为是防范银行市场化竞争给储户存款带来损失的一道安全网。
存款保险制度最核心的问题是,能够得到全额保障的存款金额是多少?《意见稿》规定,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50万元。央行根据2013年底的存款情况进行了测算,可以覆盖99.63%的存款人的全部存款。
“这意味着,绝大多数存款人的存款能够得到全额保障,不会受到损失。”央行有关负责人指出,这个限额也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央行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根据经济发展、存款结构变化、金融风险状况等因素调整最高偿付限额,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执行。
并非限额以上存款无安全保障
而且,实行限额偿付并非限额以上存款就没有安全保障。
“即使个别小存款银行发生被接管、被撤销或者破产的情况,一般也是先动用存款保险基金,支持其他合格的金融机构对出现问题的存款银行进行‘接盘’,收购或者承担其业务、资产、负债。这样存款人的存款将转移到其他银行,继续得到全面保障。确实无法由其他银行收购、承接的,按照最高偿付限额直接偿付被保险存款。”央行方面邀请的专家解释,这也是世界各国的通行做法。
同时,监管部门将根据银行实际经营情况调整银行缴纳费率。银行业金融机构若出现因重大资产损失等原因导致资本充足率大幅度下降,严重危及存款安全及存款保险基金安全的现象,保险基金管理机构、中国人民银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将要求及时采取补充资本、控制资产增长、控制重大交易授信、降低杠杆率等措施。若在规定期限内未改进,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可以提高其适用费率。
不同银行缴纳的费率也不相同
在具体缴费费率方面,不同银行缴纳的费率并不同。费率标准由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根据经济金融发展状况、存款结构情况以及存款保险基金的累积水平等因素制定和调整,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各投保机构的适用费率,由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根据投保机构的经营管理状况和风险状况等因素确定。投保机构应当按照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的要求定期报送被保险存款余额、存款结构情况以及与确定适用费率、核算保费、偿付存款相关的其他必要资料。目前,具体的费率在《意见稿》中未披露。
在缴费时间上,投保机构应当按照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的规定,每6个月缴纳一次保费。在此条例施行前已开业的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在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办理投保手续。不过,《意见稿》并未明确规定的期限。而本条例施行后开业的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按照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的规定办理投保手续。
有利于民营中小银行发展
存款保险制度的推进,不仅是维护金融稳定的重要举措,还是金融改革推进的重要一步。
一直以来,我国银行业结构以大银行为主,民营中小银行发育不足。这已成为实体经济融资难、融资贵的重要原因,也是百姓对银行业服务态度和质量感到不满意的重要原因。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分析,在没有存款保险制度时,老百姓觉得银行“越大越保险”,存款向大银行聚集,中小银行自然生存空间很小。
“存款保险制度可以大大增强中小银行的信用和竞争力。”央行有关负责人指出,存款保险将为大中小银行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推动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同等竞争和均衡发展。
专家评说
央视特约评论员杨禹:存款“隐性保障”变“显性保障”
存款保险制度实施意味着什么?与我们的生活有什么关系?
它意味着我们的存款由过去“隐性保障”变“显性保障”。过去,储户存款说起来是国家、政府用信用担保,但其实这种所谓的担保缺乏法律法规制度的界定,而且没有明确准备金安排。与其说可以无限地全部得到保障,其实可以把它看作是零保障,而此次提出最高保障限额50万元,好像减少了,由无限赔付变成50万元,其实得到的显性保障制度性地由0变成50万元,这是增加了我们的保障。
此外,以后百姓会越来越挑银行,对银行的发展是促进。以往,百姓存款一般是看哪个银行离得近,哪个方便等,今后要看哪个银行更靠谱,把钱放进哪个银行比较踏实,实际上对银行是种要求。理论上说,以后确实有银行会破产,但这种保险制度本身对百姓保障增加的同时,给银行提出一个提高自己经营的安全度、稳健性更高的要求。以后的银行可能会良莠不齐,可能划分得更加清楚,好的银行大家越来越喜欢,投资人也看好它,那些经营不善的银行可能会走向穷途末路,但也会在最后破产那一刻,用保障金的安排让绝大多数储户的利益得到基本保障。
存款保险制度
要点解读
1存款保险保护范围如何?
存款保险覆盖存款类金融机构吸收的人民币和外币存款,包括个人储蓄存款和企业及其他单位存款的本金和利息,仅金融机构同业存款、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机构的存款,以及其他经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规定不予承保的存款除外。
②哪些金融机构需要参与?
包括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商业银行(含外资法人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等,符合条件的所有存款类金融机构都应当参加存款保险。
③偿付限额出于什么考虑?
偿付限额一般是人均国内生产总值(GDP)的2-5倍,例如美国为5.3倍、英国为3倍。考虑到我国居民储蓄倾向较高,储蓄很大程度上承担着社会保障功能,将最高偿付限额设为50万元,约为2013年我国人均GDP的12倍,高于国际一般水平。
④50万元的限额够不够用?
央行根据2013年底的存款情况进行了测算,可以覆盖99.63%的存款人的全部存款。
⑤存款人是否需要交保费?
不需要。存款保险资金来源主要是金融机构按规定交纳的保费。存款保险制度建立后,只是小比例地向金融机构收取保费,费率水平远低于绝大多数国家存款保险制度起步时的水平和现行水平,对金融机构财务影响很小。
支招储户
可在多家银行分别开立账户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可通过在多家银行分别开立账户的办法,从而实现存款的全额保护。
他山之石
美国:存款保险公司创建于1933年,全称为联邦储蓄保险公司,简称FDIC,功能是为交会员费而成为会员银行的存款散户承担一定数额的保险。2008年金融风暴之前,担保金额为10万美元,也就是说民众存款10万美元以内的现金在当银行遇到不测风云而倒闭的情况下,联邦政府会赔偿存款民众10万美元以内的全部金额。金融风暴之后,担保金额有所提升,截至2014年8月27日FDIC对全美的6638家会员银行所承担的保险金额被提升到每个存款账户25万美元。
日本:有一个由政府作为央行的日本银行和民间机构按照相同的比例出资的存款保险机构,负责提供存款保险,如果银行倒闭,偿还每一位储户最高一千万日元的存款和利息,超出一千万日元的部分,根据银行的财务状况结算支付。同时,日本从2002年开始正式解除银行保险制度,就是说日本的银行金融机构一旦倒闭,政府不再对除了国债和邮政储蓄之外的储户存款承担全额保护的义务。
记者 杨森 陈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