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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工程部副部长:高速行车不得超每小时120公里

收藏 www.jctrans.com 2015-3-23 11:11:00 新华网

导读:马来西亚工程部副部长罗斯娜日前发表声明说,马来西亚高速公路行车速度不应超过每小时120公里。

  据马来西亚当地媒体近日报道,马来西亚工程部副部长罗斯娜日前发表声明说,马来西亚高速公路行车速度不应超过每小时120公里。

  罗斯娜声明,马来西亚根据路况、车流量和车祸风险等为道路作出时速限制。基于马来西亚公路的地形、道路设计和建路所采用的技术,其构造只能够负荷不超过每小时120公里的时速。

  报道称,马来西亚车祸率高的主因是车速过快,2013年已发生4684起死亡车祸、2870起重伤和4931起轻伤的车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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