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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多个公路隧道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

收藏 www.jctrans.com 2014-3-24 14:03:00 交通部网站

导读:山西晋城隧道“3·1”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燃爆事故发生后,自治区党委书记王君于3月13日作出重要指示......

  山西晋城隧道“3·1”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燃爆事故发生后,自治区党委书记王君于3月13日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内蒙古自治区有关部门立即行动,采取果断措施,避免此类事故在内蒙古自治区发生。贯彻落实王君书记有关指示精神从3月15日至5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将在开展公路隧道危险品运输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多条公路隧道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

  王君指出,要深刻吸取山西晋城隧道“3·1”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燃爆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清醒认识内蒙古自治区公路隧道多,危化品运输过境车流量大的现状。公安、交通、质检、安监等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路面管控力度,深入开展各类易燃易爆品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迅速在全区30多条公路隧道全部安排专人看守,对通行隧道的危化品运输车辆,集中避让,单车通行。凡是危化品运输车辆进入隧道前,均要在安全距离内停车等候,待隧道内车辆清空后方可单车通过。同时,尽快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构建长效机制,严格监督执行。

  王君强调,一定要把别人的事故当成自己的事故看待,引以为戒;一定要时刻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一定要把安全生产牢牢记在心中,时时抓在手上,实行精细化管理,抓苗头抓倾向抓预防,切实转变想当然、按习惯等粗放监管理念。坚决克服全国两会后麻痹思想和松劲情绪,全力巩固目前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平稳态势,进一步深入查找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严格责任落实,切实强化措施,严防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为贯彻落实王君书记关于加强全区公路隧道危化品通行安全监管的重要指示精神,自治区安委办召集自治区交通、公安、质检、安监等部门召开紧急联席会议,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对做好内蒙古自治区危化品运输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的范围包括全区所有的公路隧道;在境内道路上通行,从事危险品运输车辆及从业单位和人员、危险品充装企业。按照要求,交通部门将组织开展对隧道远程监控探头、照明设备、标志标线、减速带、反光器材、防火通风、避险等设施设备的检查和路面养护,确保隧道内和隧道周边路面、设施完好、逃生通道畅通;全面推行在危险品运输车辆尾部加装防撞杠,加强与周边省市区GPS监控系统资源共享,实现危险品运输车辆全程管控。同时,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将会同公安交管、安监、质检等部门,对辖区所有货运企业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进行集中安全检查;对危化品运输企业、运输车辆、驾驶人、押运人进行全面调查摸底,逐车逐人建立档案,摸清底数与去向;对新出厂的运输液体危险品罐车,一律强制在卸料口安装符合技术标准的紧急切断阀;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对所有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驾驶人和押运人集中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并作为上岗培训的考核内容,不合格的不得上岗。

  另外,自治区境内多条公路隧道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部分隧道定时定点可通行。其中,包头市境内的S211省道大青山隧道,兴安盟境内的乌兰浩特至阿尔山一级公路巴勒根达板隧道、迈斯根隧道,赤峰市境内的S206省道茅荆坝隧道,乌兰察布市境内的G6高速公路卧佛山隧道、福生庄隧道,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呼和浩特市境内的S104省道1号隧道限制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时间,途经的此类车辆须在交警执勤点进行登记,警方将统一指挥定时、定点放行;限制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在0时至6时驶入高速公路,严防驾驶人因疲劳驾驶引发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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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内蒙古自治区,公路隧道,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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