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月14日从市交通运输局、南充境内各高速公路收费站获悉,从1月15日零时开始,如果货车不超载,在经过高速公路收费站以及南充境内其他安装有计重装置的开放式公路收费站时,过路费将享受打折优惠,这样做就是为了减轻货运企业和货车车主的负担。
1月14日下午,记者在成南高速南充管理处看到,工作人员正在对系统进行调试。“1月15日零时起,货车执行优惠收费政策,系统提前完成了调试。”一名工作人员说。随后,记者从南充境内其他高速公路管理处获悉,从1月15日零时起,南充境内所有高速公路对未超载的“正常装载”货车实行车辆通行费优惠,优惠政策分为7折和8折两个档次,具体方案为:二轴、三轴货车,按货车计重收费基本费率80%计算收取车辆通行费;四轴及四轴以上货车,按货车计重收费基本费率70%计算收取车辆通行费;对正常装载的标准集装箱车辆按基本费率70%收取车辆通行费;整车正常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000061)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非“正常装载车辆”(含集装箱车辆、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一律不享受车辆通行费优惠。
记者同时从市交通运输局了解到,针对货车实行通行费优惠政策,不仅包括联网高速,还包括南充境内安装有计重装置的开放式收费公路货车计重站。得到消息后,南充一家货运企业负责人认为,从去年12月21日起,严禁超载货车上高速公路,一些货运企业和货车车主的负担加重,实行过路费优惠政策,能减轻货运企业以及货车车主的负担,是件大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