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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总公司债务不应无条件免除

收藏 www.jctrans.com 2013-5-31 14:00:00 中国经营网

导读:从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改制变成企业的角度出发,适度的减免其历史遗留债务,从而减少改制的阻力,和将来竞争的压力,让其不背着包袱起步,不改制后走向没落,这样做时可以理解的。

  据媒体报道,铁道部变成企业后,中国铁路总公司背负上了巨额的债务,官方的公布是2.66万亿,中国工程院院士王梦恕的说法是接近4万亿。而铁总当前的主要工作则放在了跑国务院汇报情况上,希望让国家把铁总背负的债务给免除了,因为2.6万亿的债务连“利息都还不起”。

  从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改制变成企业的角度出发,适度的减免其历史遗留债务,从而减少改制的阻力,和将来竞争的压力,让其不背着包袱起步,不改制后走向没落,这样做时可以理解的。但是笔者认为这应当有两个前提条件:一是历史遗留债务是由于其历史问题或行政、社会职能的担当所造成的;二是这些债务已经成为了无法偿还的死账,造成这些债务的负责人也已经难以追究责任。

  那么很显然铁总是不符合这个情况的,而且铁总改制与其他一些部门改制的最大区别在于,其债务问题是在自己预见到要改制的情况下故意一手造成的,其目的就是为了改制后能要挟政府减免债务,并充分利用改制后将难以享受到的低息贷款。这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都属于“恶意负债”了,即其当初借钱的时候压根就没打算还。不仅如此,铁总的债务不宜免除还有其他几方面的原因:

  其一,铁总的债务并不是死账,不是投资失败或经营不善,其欠下巨额债务的原因是过量的扩张投资。简单的来说,这些欠款不是没了,而是化成了实打实的铁路基建、设备购进,这些都是需要长期回报的项目。由于当前在建项目过多,和很多新建线路刚刚开通,看上去铁总债务负担很重,但是当这些项目纷纷开始进入回报期后,甚至产生出巨额利润之后,其债务问题便可以得到极大缓解。如果国务院免除了其巨债,那么日后的盈利是否也应该按股比上交国务院很大一部分呢?

  其二,铁总在当前并不缺乏债务偿还能力。一方面,虽然改制,但铁总继承到了原先各铁路局大量的土地资源,这都是其隐性资产,很难在账面上反映的。我们按中部地区一个普通的省会城市来衡量的话,铁总所占的土地资源可能量化成货币起码会达到数十亿元,东部和一线城市地价更高,可以说铁总并“不差钱”。另一方面,铁总可以通过市场化的方式完成债务偿还工作,例如股份化后以股抵债。相比直接偿还,这可能是各大银行更乐意的事情,因为铁总的股票绝对是优质股,随着中西部的开发和经济社会的发展,铁总的“钱途”是不可限量的。

  其三,虽然铁道部摇身一边成了铁路总公司,但是其负责人没变,只是职务从部长变成了总经理。当初作出扩张决策、大举外债的决策团体也依然没变。那么这就相当于一个人欠了别人钱,然后改了个名字,就要求人家免除债务一样,很是荒谬。如果认为债务偿还困难是由于错误的扩张所造成的,那么在免除债务之前其决策者理应先被问责。

  因此笔者认为,铁总的债务不应免除,或起码不应无条件的全部免除。如果国务院为维持其正常运营不得不免除债务,那么起码也应在免除债务时增加附加条件,例如按额度定期上交红利,长期维持既定票价、保证客运量不减、交回部分铁路产权土地等等。这样方能在不损失国有资产、维持正常市场秩序、维护群众利益三者的前提下做好铁总改制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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