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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航权那些事 你知道多少?

收藏 www.jctrans.com 2016-9-18 14:10:00 今日头条

导读:“航权”按国际惯例被称为“空中自由”。最早出现于1944年芝加哥国际民航会议,是历史的产物。

  航权与航班时刻是航空公司在开拓国内外市场中面对的重要的稀缺资源,尤其在国际航空市场,取得航权是前提条件,出发航班时刻是获取利润的决定要素。今天飞啊网就与大家一起分享空中自由?(九大航权)。

  什么是航权?

  “航权”按国际惯例被称为“空中自由”。最早出现于1944年芝加哥国际民航会议,是历史的产物。航权是世界航空业通过国际民航组织制定的一种国家性质的航空运输权利,因为航空运输只要超出自己的国界就涉及到其他国家的主权,国际航空运输就需要一个在全球行业范围内有一个统一的规定,航权就属于这个规定其中的一部分。

  简单的说法:是指国际航空运输中的过境权利和运输业务权利,也称国际航空运输的业务或空中自由权。

  在经济全球化大趋势下的今天,不开放“航权”则成了束缚航空运输发展的障碍。

  九大“航权”都有哪些

  空中自由(九大航权)

  1.领空飞越权--在不着陆的情况下,本国航空公司飞机有在A国(协议国)领空上飞过,前往B国(目的地国家)的权利。

  2.技术经停权--本国航空公司飞机在前往B国(目的地国家)时可以因技术需要(如添加燃料、飞机故障)在A国(协议国)降落、经停,但不得作任何业务性工作。

  3.目的港下客权--本国航空公司飞机有在A国(协议国)境内卸下乘客、邮件或货物的权利,但只能空机飞回。

  4.目的港上客权--本国航空公司飞机有在A国(协议国)境内载运乘客,邮件或货物返回本国的权利。

  5.中间点权(延远权)--本国航空公司飞机有前往A国(获得准许的国家),并将从该国载运客货前往B国(第三国),或者从B国(第三国)载运的客货卸到该国。

  6.桥梁权--本国航空公司飞机有在A、B两国间载运客货且途经本国的权利,是第三及第四自由的有效结合。

  7.完全第三国运输权--本国航空公司飞机有在A、B两国间接载乘客和运载货物,而不用以本国作为始发站或终止站的权利。

  8.连续的国内航空运输权--允许外国航空公司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内点进行国内旅客和货物运输(第八航权)

  9.独立(非连续)的国内航空运输权--允许外国承运人完全在一国国内进行国内旅客和货物运输(第九航权)。

  细说第五航权

  第五航权在各种航权中属于比较复杂,也是内容最丰富的航权。

  可以先在第三国的地点作为中转站上下客货,第五航权是要和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进行谈判。

  例如:新加坡一厦门一芝加哥,新加坡航空获得第五航权,可以在新加坡一芝加哥航线上在厦门经停,上下客货。

  第五种权利(第三国运输权):承运人前往获得准许的国家,并将从第三国载运的客货卸到该国,或者从该国载运客货前往第三国。

  1、承运人本国(第一国始发地)-----中途经停第三国------目的地国(第二国)

  承运人从本国运输客货到另一国家时中途经过第三国(也就是始发地国家和目的地国家以外的其他国家),并被允许将途经第三国拉的客货卸到目的地国。这种权利是第五航权的一种。

  2、承运人本国(第一国始发地)------目的地国(第二国))-----以远点第三国

  第五航权的第二种是以远点国家的运输,承运人将自己国家始发的客货运到目的地国家,同时又被允许从目的地国家上客货,并被允许运到另一国家。

  可以看出只有在同时具有这两种第五航权时,承运人就可以完整的使用这些权利了,否则,即便获得了其中之一,也很难进行操作。

  第五航权是针对两个国家的双边协定而言的,在两国的协定中允许对方行使有关第三国运输的权利。但是在没有第三国同意的情况下,这个权力等于没有。因此航空公司在用这个权力的时候,必然同时要考虑中国与这个“第三国”有没有相应的权利。

  第五航权之所以复杂,就是因为,它涉及到多个双边协定,并且在不同的协定中意味着不同种类的航权。第五航权的开放意味着外航不仅要分享对飞国之间的市场,同时还要分享中国到第三国的市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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