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运| 陆运| 空运| 综合物流| 船务新闻| 口岸/园区| 贸易| 宏观经济| 产业经济| 时政新闻| 图文天下| 物流专题| 物流网评| 贸易专题| 财经观点| 深度观察| 贸易网评

外籍航空飞台新规 须制定航班异常处理机制

收藏 www.jctrans.com 2016-10-8 14:08:00 台湾“中央社”

导读:因外籍廉价航空发生多起与消费者的纠纷,台湾“民航局”决定修正对外籍航空的管理,将与消费者权益相关的部分更明确化。

  “交通部”日前预告修正“外籍民用航空运输业管理规则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新增落实保障消费者权益,要求外籍航空要有明确的航班延误、取消等异常处理机制。

  “交通部民航局”统计,目前飞台湾的外籍及陆籍航空公司有60家(未含8家与台湾航空公司共用班号),其中包括近几年快速成长并已达18家的廉价航空。

  因外籍廉价航空发生多起与消费者的纠纷,台湾“民航局”决定修正对外籍航空的管理,将与消费者权益相关的部分更明确化。

  修正草案中,增订业者营运定期客运航线时,应依乘客与航空器运送人运送纠纷调处办法建立航班异常(含延误、取消)处理机制、提供以市话计费的中文服务专线电话、建构繁体中文交易平台。

  另外籍航空都应依“交通部”公告的国际机票交易重要须知范本,提供包括:随票提供机票使用限制、行李规定资讯及退票作业期限等资讯。

  “民航局”说,这项规则修正前已设立分公司或订立总代理契约的外籍航空,应在6个月内依前新规定检附消费者保护措施送“民航局”备查。

  修正草案预定年底前,“交通部”完成审查公告实施。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锦程物流网”的所有文字、图片等作品,版权均属锦程物流网所有,转载必究。若转载使用,须同时注明稿件来源和作者信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