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8日,民航重庆监管局组织召开了规范通用航空经营性活动备案流程专题会议,运输处、飞标处、适航处、空管处、机场处和综合处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由运输处介绍了通航经营性活动的备案流程方案,综合处介绍了重庆地区成为全国低空空域管理和通用航空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地区相关情况。按照试点工作相关要求,应积极探索通航活动计划申报、运行管理的新思路,优化、简化相关手续,为通航公司提供宽松运行环境。
参会部门围绕如何改进重庆监管局通航经营性备案程序进行了深入讨论:适航处认为通航经营性活动备案的依据是民航局176号令,主要审查通航企业开展通航活动是否符合经营性许可,和实际运行可以分开,建议先备案,再由相关部门按专业自行开展运行安全检查;空管处认为,目前通航经营性活动备案流程把“事中”和“事后”的运行安全检查环节提到“事前”了,赞同先备案后安全运行检查的流程;机场处和飞标处也基本赞同。
会议决定,重庆监管局通用航空经营性备案流程先由运输处按照176号令相关要求进行备案,随后将备案内容上传至电子政务内网传阅,各部门再根据自身专业开展相关运行安全检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反馈运输处,以便运输处收集情况建立诚信考评机制。相关流程试行三个月,再根据实际情况修订。明确民航重庆地区通航经营性备案流程,为下一步重庆地区通航工作试点和通航产业发展创造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