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报道,为适应行业发展和航空公司的需要,即日起民航局允许母公司控股达到51%或以上的航空公司按照“CCAR121部”运行的母子航空公司实施统一运行。
根据民航局下发的《关于控股航空公司实施统一运行有关问题的通知》,在开始统一运行前,双方企业应本着自愿的原则,通过企业法定代表人签订安全管理协议的方式,明确各自应当承担的安全管理责任后,共同向民航局提出申请。
“CCAR121部”的全称是《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国内任何一家航空公司,如果要进行运营,必须要取得营运许可证。而要取得许可证则必须要向民航局申请,并由民航局依据“CCAR121部”进行评估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