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十二五”期间,吉林省粮食局坚持“富农强企、惠民兴业”主题,围绕“购、销、储、运、加”主线,深化改革,全省粮食工作取得长足发展。
回眸“十二五”>>
粮食收储对吉林省经济增长贡献明显
“十二五”期间,吉林省粮食产量达到680亿斤阶段性水平,粮食商品率保持全国首位,商品率平均80%以上,玉米商品率高达90%。2011-2014年,全省共收购粮食2846.8亿斤。在粮食生产稳步提高、市场有效需求不足、库存居高不下的情况下,做到了农民粮食应卖尽收,没有出现卖粮难问题。
近三年,粮食市场“政策市”特征明显,吉林省已连续三年启动政策性粮食收购,累计收购政策性粮食1300亿斤,得到中央财政收购、储存、坐囤费用以及利息补贴350余亿元。特别是2014/2015年度,全省共收购新粮702.3亿斤,其中,玉米630.3亿斤、稻谷66.6亿斤、大豆3.4亿斤、其他粮食2亿斤。按照玉米收购价格1.12元/斤、稻谷1.60元/斤计算,农民售粮总收入达到820亿元,企业获得中央财政补贴140亿元,效益稳步提高,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背景下,粮食收储对地方经济的支撑作用更加明显。
“十二五”期间,吉林省粮食销售渠道进一步拓宽,连续举办粮食产销协作洽谈推介会,吸引销区省份到吉林省投资建设生产、收储基地,开展异地代储业务,与京、津、沪、渝、浙、闽、粤、滇、蒙、宁等省区建立起长期稳定购销关系,拓宽吉林省粮食销售渠道。2011-2014年,全省共销售及加工转化粮食2332.8亿斤。每年共销往省外粮食440亿斤以上,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做出了积极贡献。
展望“十三五”>>
探索建立新型粮食流通模式
对于“十三五”期间的粮食工作,吉林省已做好了部署安排。“十三五”期间,吉林省将探索建立市场化条件下政府托底收购、产销深度合作、农企充分融合的新型粮食流通模式,保持年度收购粮食550亿-600亿斤。2016年落实国家稻谷最低收购价和临储玉米收购政策,研究制定质量超标玉米收购措施,加强指导服务,防止卖粮难。全年收购粮食650亿斤。
“十三五”期间,吉林省将争取国家对深加工企业补贴收购政策,鼓励加工企业积极入市收购,扩大就地加工转化数量。年度加工转化粮食200亿斤,外销300亿斤。“十三五”期间,吉林省将继续建设标准化储粮设施,争取到2020年吉林省总仓容达到1000亿斤,烘干能力达到450亿斤/年。粮食年外运能力达到400亿斤。力争到2020年消除不合理的露天储粮。
“十三五”期间,吉林省将继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完善地方收储保障体系,推行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经营模式。推广“粮食银行”业务,扩大新型经营主体自主建仓试点范围,实现生产收储营销深度融合。开展“智慧粮食”试点,加快粮食仓储设施智能化升级改造,建立粮食安全质量可追溯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