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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售价标准提高26%

www.jctrans.com 2013-12-6 15:23:00 山东商报

导读:12月2日,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进口天然气税收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将天然气销售定价标准较之前调高26%。

  12月2日,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进口天然气税收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将天然气销售定价标准较之前调高26%。业内人士表示,政策实施后,由于进口天然气售价将会调高,中石油、中海油等进口企业有望减少亏损甚至转为盈利,有助于提高进口企业积极性,保障我国天然气供应稳定。

  早在2011年8月1日,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就出台了天然气进口环节增值税税收返还的政策,当时纳入该优惠政策范围的项目有:中石油旗下的中亚-中国天然气管道项目和江苏LNG项目;中海油广东LNG和福建LNG项目以及上海申能集团旗下的上海LNG项目。

  此次《通知》表示,自2013年7月1日起将液化天然气销售定价调整为31.45元/GJ,管道天然气销售定价调整为1.11元/立方米。据卓创资讯提供的数据,在2011年的文件中,对销售定价的规定是液化天然气销售定价为24.93元/GJ;管道天然气销售定价则为2010年1至3月期间,销售价格为0.67元/立方米;2010年4至6月期间为0.77元/立方米;2010年7月后为0.88元/立方米。

  业内人士表示,这一定价较此前的规定价格调高了26%,进口企业营业收入增加,天然气倒挂比例有所减小,减少进口天然气项目的进口增值税返还数额。

  此外,《通知》还新增部分项目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包括新增加中缅天然气管道项目享受优惠政策,享受政策起始时间为2013年7月1日;新增加浙江LNG项目享受优惠政策,享受政策起始时间为2012年9月1日;新增加广东珠海LNG项目享受优惠政策,享受政策起始时间为2013年8月1日。

  数据显示,从2007年开始,我国就已成为天然气净进口国,2012年我国天然气对外依存度已蹿升至28.9%。与此同时,进口天然气价格接连上涨,国内销价和进口成本倒挂现象日益严重,中石油、中海油等天然气主要进口企业连年喊亏。卓创资讯天然气分析师王晓坤说,“这一政策的出台,天然气进口企业亏损减少甚至开始盈利,有助于提高进口企业的积极性,保障我国天然气供应稳定。”

  杜燕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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