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日前印发实施。这是福建省首个由市级政府印发实施的内河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也是交通部门在水上运输领域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和河长制的重要举措。
预案分为事故险情信息分级、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预警与预防机制、应急反应及处理措施、后期处理及应急保障等内容,成立了船舶污染事故应急指挥部和现场指挥部,并对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做出了明确规定。
该预案与三明市政府推行实施的“河长制”紧密结合,首次将“河长制”的相关工作职责纳入预案中,推进“河长制”在水上运输领域的有效开展。预案提出,由河道专管员实地对船舶污染事故报警信息进行核实、确认后形成阶段性报告,并及时转报相应级别船舶污染事故应急指挥部,参与到船舶污染突发事故应急反应工作中,大大缩短突发事件响应时间,提升反应处置效率。与此同时,将地方海事部门对重点水域、渡口、渡船的视频监控纳入河道视频监控中,实现视频监控数据共享,提升河道监管力量,促进河道污染有效处置,保障河道运输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