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施秀芬
从马士基自保公司的经验看,中远海运集团筹建航运自保公司,也算是“珠玉在前”,颇有前景。
12月5日,经中国保监会审核,中远海运财产保险自保有限公司(筹)获批筹建,标志着中国首家航运自保公司进入筹备开业阶段。
中远海运集团成立后,提出了“6+1”产业集群的战略规划,并确立航运金融板块作为集团支柱产业之一。
中远海运财产保险自保有限公司(筹)成立后,将作为中远海运集团内部的保险机构,针对集团及旗下各成员单位的保险需求,承担集团内部运营风险管控与保险承保职能,对集团降低风险控制成本、创新风险应对举措具有现实意义。
同时,作为中远海运集团旗下的国有独资保险机构,中远海运财产保险自保有限公司(筹)还将承担中远海运集团海外战略的特殊风险控制职能,对中远海运集团实施多元化经营、加速全球化战略,促进中国航运金融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珠玉在前
自保公司,也就是自营保险公司,是由非保险公司拥有或控制的保险公司。
据报道,自保公司发展最发达的是美国,500家大型企业中拥有自保公司的占90%;英国200家大型企业中设立自保公司的也占到80%。
2011年,拥有全球最大班轮公司的马士基集团成立自保公司Maersk Insurance A/S,加强自身的风险管控。几年来,Maersk Insurance A/S运营状况良好(见表),今年上半年利润为1055.6万美元,同比增加221.5万美元。主要因风险保证金增加:上半年其风险保证金为213.4万美元,去年同期为65.6万美元,同比增加147.8万美元。截至上半年,马士基自保公司的偿付能力为5307.9万美元。
中国探索
对于很多大型企业而言,每年的保费都是一笔巨大的开销,通过设立自保公司,承保自身企业风险,然后通过再保险的方式分散风险,不但可以解决自身风险保障需求,还能在一定程度上节约保费开支,而这正是国外众多大型企业对设立自保公司趋之若鹜的重要原因之一。
长期以来,中国大陆地区自保公司主体一直为零,相关的监管政策也一直处于空白状态。
2013年12月,中国保监会印发的《关于自保公司有关监管问题的通知》规定,中国自保公司“是指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由一家母公司单独出资或母公司与其控股子公司共同出资,且只为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财产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短期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公司”,对中国自保公司经营范围作出了明确界定。
此后中石油自保公司、中铁总自保公司相继开业,打破了中国大陆地区没有自保公司注册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