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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多——航企不可承受之重

收藏 www.jctrans.com 2015-5-20 10:50:00 新华每日电讯3版

导读:长期以来,长江航运因环保、价低、量大等优势,一直为长江经济带提供不竭动力。

  韩振

  长期以来,长江航运因环保、价低、量大等优势,一直为长江经济带提供不竭动力。但在眼下,令人眼花缭乱的各种收费,正在成为航运企业的不能承受之重。

  记者近日随船调研2000多公里了解到,货船从长江上游到下游,要交纳港口建设费、船舶港务费、领航费、垃圾处理费、船舶电台频率占用费等多项费用。这些费用中既有交通部门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也有市场主体收取的各种经营服务性收费。

  一艘载5000吨货物的干散货船,从重庆至扬州2000多公里航程,下水的运费不足20万元,但各种费用就高达4万余元,相当于总运费的20%。相比于干散货船,集装箱船需要交的费用甚至占运费的一半以上。再加上约占营业额的3.3%的增值税,巨大的费用负担让很多航运企业苦不堪言。

  重庆市水路运输行业协会的一份数据显示:重庆200多家货运企业,除液货危险品运输和载重汽车滚装船运输企业经济效益较好以外,散货运输企业和集装箱支线运输企业若无政府的财政补贴,至少8成以上将处于严重亏损的局面。

  当前,长江经济带已上升为国家战略,进一步发挥长江黄金水道的作用,对实现产业梯度转移、带动沿江地区经济发展等都具有重要意义。此时此刻,也正是长江航运企业大显身手、服务发展的好时机,可如此沉重的负担难免让他们步履艰难、力不从心。

  当务之急,是拿开压在航运企业头上的“最后一根稻草”,让他们在奔流不息的江水里轻装前行。

  首先,对于港口建设费、船舶港务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应尽快取消。虽然这些行政事业性收费被设定了一定的用途,但在具体操作时并不透明,且一些分配措施违背了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原则,将其取消利大于弊。

  其次,对于过驳费、码头综合服务费等市场经营服务性收费,需进一步予以规范。虽然部分费用表面上是由市场决定的经营服务性收费,但由于市场垄断以及行政干预等因素,价格早已设定好,航运企业只能“任人宰割”。

  做到以上两点,对航运企业无疑是一个巨大的福音。简单算一笔经济账:一艘货船一年可以跑10个往返航次,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后,每年可节约约30万元的港口建设费和约4万元的船舶港务费,这对于拥有数十条甚至上百条船的航运企业来说,无疑是一笔巨大的资金。此外,市场经营服务性收费规范后,释放出的经济效益更是无法估量。

  长远来看,获利的远不止航运企业。航运堪称沿江经济的“晴雨表”,长江航运的繁荣,可以让整个长江经济带甚至整个国家的要素加速流动,从而尽快完成产业结构调整。同时,水运的繁荣也会将大量的货物吸引到长江航道上来,从而有效减少碳排放,让环境更加生态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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