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谢青岛海事法院,感谢刘法官在这件事上高效的办案,对我们公平公正的对待!”6月18日,受日本船东委托,通信代理亲自将感谢信送到了青岛海事法院,感谢该院法官高效办案避免了日本货轮因扣船导致的进一步损失。
无单放货致香港货主损失近1800万元
去年6月,香港某公司与国外铝土矿供应商公司签订了铝土矿销售合同,约定香港某公司作为买方向卖方国外铝土矿供应商公司购买6万吨铝土矿,开立信用证并支付货款。此后,一艘日本货轮在几内亚卡姆萨尔港装运铝土矿,日本公司作为承运人签发了全套正本提单,香港某公司支付了全部货款,取得了全套正本提单。
后来,该货轮在河北曹妃甸卸货,在未收回正本提单的情况下,货物却被提走了。至此,香港某公司作为提单的合法持有人,遭受了货款及其他损失近1800万元。
海事法官扣押当事货轮姊妹船
今年5月20日,香港某公司的代理律师来到青岛海事法院,要求扣押日本公司所属的另一艘姊妹船。经了解,铝土矿的实际承运货轮不在国内港口停泊,而其姊妹船将于近日抵达青岛董家口港码头,如不在其离港之前将其扣押,香港某公司的合法权益将无法得到有效保护。
在外地出差的青岛海事法院主办法官得知情况后,为不耽误扣船时间,连夜赶路从外地回来处理此案。由于申请人的代理律师对山东电子诉讼服务平台网上立案程序并不十分了解,主办法官又对其进行耐心指导。待申请人扣船及担保材料准备完善,主办法官紧急制作扣押船舶文书,联系好车辆,马不停蹄赶往董家口海事局送达扣船文书。再回到青岛海事法院时,天色已经黑了,主办法官晚饭都没有顾上,又召集双方当事人的代理律师商谈担保事宜。
高效办案获当事双方感谢
扣船之后就是周末,主办法官并没有休息,而是时刻关注船东提供担保进度,一直在做双方调解工作。一方面要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尽量减少船东因船舶被扣而产生的损失。
“我们这艘船已经联系好到舟山去维修,一旦长时间被扣押除了会产生高额的费用外,还会产生很多问题!”日本船东的通信代理尹女士表示,船舶被扣押之后他们第一时间联系主办法官,了解了被扣的事由,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美国一家公司提供担保,来尽快解决此事。随后,香港该公司获得足额担保,申请解除对该船舶的扣押。
6月3日,主办法官收到解除扣押申请后,马上制作文书,当日即前往董家口海事局,对涉事船舶予以放行。日本船东向通信代理尹女士发来邮件,请她代表船东表达对青岛海事法院及主办法官由衷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