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长航公安局镇江分局发布消息:历时一年多,“3.14煤炭被盗系列案件”成功告破,一举打掉长江上三个盗、销一条龙犯罪团伙。期间,抓获涉案成员24人,查清涉案煤炭2400余吨,涉案金额160余万元,追缴赃款150余万元。“‘3.14煤炭被盗系列案件’案情重大,成功破获不仅为企业挽回了巨大损失,也为推动‘平安长江’发展做了贡献”,长航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事出蹊跷江上2400吨煤炭莫名失踪
“警察同志,请你们帮帮忙……”去年3月14日,芜湖某航运公司业务经理胡某行色匆匆,赶到镇江分局报警,称该公司安排的14条货船在从太仓运输煤炭到南昌的过程中,有2400余吨煤炭不翼而飞,价值人民币150余万元。
接报后,镇江分局立即开展前期初查。凭着长期办理水上物流案件的丰富经验,警方很快发现了线索。随即,分局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
通过调取查看大量的视频监控和船舶轨迹分析,民警发现,2017年2月前后,14艘船舶中有12艘船在长江靖江至镇江段水域,都有关闭AIS、抛锚等异常行为。其中,6艘船在同一时间、在长江扬州段同一水域,都有不正常停留情况。于是,专案组决定以这6艘船为突破口,开展侦破工作。
偶发“商机”犯罪团伙扬州盗卖518吨煤炭
经过对周边水域和陆域相关船员、群众及码头业主等上百人的走访调查,最终所有的线索都汇集到一个位于扬州的私人小驳载码头上。为避免打草惊蛇,民警以到码头洽谈卸货为由,掌握了近期该码头驳载货物相关情况。
原来,在这6艘船不正常停靠的时间点,有几艘小船曾经在该码头卸过煤炭。经过进一步核查,锁定了小船卸载的煤炭,正来源于6艘大船。至此,突破口打开了,民警立即对小船上的曹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实施了抓捕。3名嫌疑人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他们帮助6艘大船船主销赃的犯罪事实。
因担心迟则生变,民警们立马顺藤摸瓜,从2017年5月开始,对6艘船舶的相关犯罪嫌疑人正式收网。“由于嫌疑人行踪不定,流动性强,我们专案组民警辗转了江苏、安徽、江西三省十二市,历时数月时间,先后抓获了7名犯罪嫌疑人。” 侦办民警曹钦介绍。
经审讯查明,2017年2月份,许某军等6艘船舶船主发现他们承运的煤炭,通过海轮过驳时未经过磅就装船,且所装煤炭数量货主难以控制。
基于偶然发现的这一“商机”,他们先后在长江扬州段水域盗卖重达518吨、价值27万余元的煤炭。
深挖余罪丹阳“案中案”浮出水面
“盗卖的煤炭只有518吨?这个量与报警人所称的2400余吨煤炭相差甚远,是不是还有未掌握的犯罪事实?”这个问题在曹钦心中盘桓不去。
曹钦告诉记者:“14艘船船籍都是同一个地方,且船主都是同乡。根据以往经验,现在船主发现‘有机可乘’,除非特殊情况,基本每条船都会进行盗卖,而不会只有6艘船。据此,应该还有‘案中案’!”
随即,专案组民警对剩余船主的动向和轨迹,继续进行分析。汇集大量线索后,民警发现今年2月份还有1200多吨煤炭曾在丹阳市某码头卸载,而时间点与该案极为吻合。
发现线索后,民警们马不停蹄展开侦查。经过几个月的不间断侦查,另外5艘船舶的13名涉案人员,也相继被抓获。
经过审讯期间的心理攻势,并调取了最后一艘轨迹异常的船舶相关资料,民警发现这艘船舶果然也于2017年2月中旬,在长江靖江水域盗卖了煤炭623吨。至此,不翼而飞的2400余吨煤炭终于被找到。
发稿前记者获悉,近日,经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判决,曹某等24名犯罪嫌疑人中,已有17人得到有罪判决并获刑,剩余7人正待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