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贸易条件
瑞士共加入了25个自由贸易协定,也是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国,世界贸易组织总部即座落在瑞士日内瓦市。瑞士对所有世贸组织成员国以及和瑞士签订了多边、双边和技术贸易协议的国家实行最惠国待遇,向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提供普惠制。瑞士普惠制方案给惠产品范围大、无关税配额或限额,也无所谓“毕业制度”的限制。根据普惠制方案,除了纺织品服装外,其它工业产品均可免税向瑞士出口,纺织品服装出口可享受减税待遇,减税最多可达正常关税的50%,中国、北朝鲜及澳门有所例外。中国某些化工品、纺织服装、家具、玩具及体育用品不享受普惠制待遇或只享受减税待遇。除极少数产品外(主要是农产品),政府对本国产品不给予补贴和保护,瑞士也没有以保护本国产品为目的的“反倾销”法。对从国外进口的加工制品一般没有数量限制。
欧洲:在欧洲范围内,由于瑞士是欧洲自由贸易区的成员国,并与欧盟签有自由贸易协定,所以进出口工业制成品在欧洲市场上原则上完全无关税和配额限制。
原产地规定:从第三国进口的原材料和零备件,如果在瑞士经加工而增值的金额占到了成品销售额的60%至80%(不同产品比例不同),原产地即可算作瑞士,这就意味着该产品可以在欧洲范围内自由流通。技术含量高的产品通常重量低而价格高,此类产品可以以优惠的条件进口到瑞士市场、在瑞士继续加工,再出口到欧洲其它国家时无需缴纳关税。
重量关税 欧盟和欧洲自由贸易区以外的国家,其产品进口到瑞士时,不是按照价格,而是按照重量完税,这一点与绝大多数国家正好相反,所以瑞士的关税通常低于其它国家。这一完税办法对重量轻而价值高的技术型进口产品尤其有利。
瑞士对进口商品的规定:
一般性规定
商品可以自由进口到瑞士,下列商品的进口需要获得进口许可:农产品和石油产品、清洁剂及其成份、化肥、某些国家的纺织品、武器、炸药、麻醉剂。
住所在瑞士的人和公司可以获得居住许可,许可有效期最长一年。上述产品的邮寄包裹若毛重在20公斤以下,不需要进口许可。
出于安全技术、医疗技术方面的考虑,为保护环境和消费者利益,维护国际和国内准则,进口的药品、化妆品、洗涤剂、电器、衡重仪器、供暖设备、压力器和摩托车必须符合非关税性的、技术规定的要求。
特殊性关税税则
瑞士关税税率表根据欧盟采用的“统一体系”专用名词汇编制定,从税号前6位数可以断定是何种产品;
与大多数国家相反,瑞士对进口商品不按价值、而按重量征税,被课税的是毛重,即商品的自重加上包装重量。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按价值和其它标准-例如件数确定税率。
作为自由贸易国家,瑞士对工业制成品征税的税率低于2%,例如机床的进口税率只在其价格的0.2%到0.4%之间。
和所有国家一样,瑞士对进口农产品征收保护性关税。
商品样品和展览会物品
不用于销售、只作为订货货样的样品,单价如不足50瑞郎无需完税。烟草制品、酒精、药品和化妆品以每批货价格是否超过50瑞郎计算;
进口的样品如果有ATA单证册,无需再出具担保。
完税
最重要的完税单证是报关单,附有价格和重量单据(一式两份)和出口商的原产地确认;属再次出口的产品须附有原产地证明书;
通过铁路发运的进口商品需要提交如下随货单证:1份国际托运单和2份国际报关单;
通过邮寄发运的商品的随货单证是:1份国际交货收据和1份报关单(贵重金属、钟表首饰需要2份);
在随货单证中必须列明:货物是否在边境、或在境内某地报关完税。
本地产品和进口产品都需要缴纳的税种
增值税 瑞士标准增值税率为7.5%,是欧洲最低的增值税率;食品、不含酒精的饮料、药品、书籍报刊等生活必需品的增值税率是2.3%。可以退税;
垄断税和调节税 对所有含酒精的产品、包括技术用产品征收垄断税和调节税,以每100公斤为征税标准。根据产品不同用途,有普通、提高和特殊税之分;
消费税 根据零售价格对烟草制品、根据原产地对啤酒征收消费税
一些特殊的进口税
对进口奶酪、葡萄酒、食用油和油脂征收特殊关税,
对进口车辆征收环境税,每辆汽车征税75瑞郎,税款交至《处理机动车辆环保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