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警开出的处罚决定书上,记者看到处罚的原因是因为超载。但王金伍认为交警的处罚涉嫌违规,因为按照2009年公安部开始实施发的《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对于有载物超载嫌疑,需要使用称重设备核定的,应当引导车辆到指定地点进行”。而那个执法点竟然在不称重的情况下进行超载处罚。这也是与交警执勤规范规定的要求相违背的。
第二天,记者对高陵县那个执法点观察发现,他们白天几乎拦截所有的大货车,现场开出票据后,在那个移动警亭里上交罚款,而根据《行政处罚法》第46条,执法部门自己做出罚款决定,自己收缴罚款,这样的执法行为已经涉嫌违法。继续的调查中,记者还发现,那个执法点一般只负责白天拦截大货车进行罚款,而夜间的罚款工作则由另一批交警,在高陵县另一个必经之路上继续罚款。记者观察的2天里,他们几乎从不拦截小轿车、小货车和空载的大货车,而只是针对行驶中的,拉满货的大货车进行拦截罚款。当大货车多时,他们一拦就是七八辆,甚至还对两个方向行驶的车辆同时进行拦截。当有大货车不停时,警车就会闪着警灯追上去。司机说,外地车到这,他是必罚,连一个也不会放过。
此外,在高陵,昼夜罚款的不仅是交警,还包括运政,记者调查的2天时间里,运政昼夜在公路上不停的拦截正常行驶的的大货车,他们和交警一样,在不称重的情况下,进行超载罚款。离开高陵,记者跟随大货车又到了210国道陕西蓝田段。同样,那里的交警也是在没有称重的情况下,对大货车违规按超载处罚,甚至还违规重复处罚。对于这种重复罚款,交警给司机打了一个比喻:你这车拉的这煤,就像取媳妇一样,你换个媳妇就不行了,蓝田就有蓝田的项目。
虽然《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但在那位交警眼中,进入他所在的县市,就像娶个新媳妇一样,得重新买锅,另外花钱,离开陕西进入河南,很多司机告诉记者,河南公路罚款非常乱,而邓县是属于乱罚款特别严重的地区,当记者来到河南邓县,那里的交警竟然毫无理由的向司机手里塞罚单,虽然司机一次次挡回,但最终还是拗不过交警,甚至交警连罚款的理由都懒得说。直接死了一张空白罚单给了司机。这个票没有填写具体违法行为,也没有条款,不知道罚的啥。
在邓县,交警不停的在207国道上拦下一辆辆大货车,甚至还双向拦车进行罚款,而这属于河南省明文规定的公路三乱行为。那位刚被罚过款的司机告诉记者,他一天之内被罚了330元。有票的是150, 180元没票,都是交警罚的。
梳理这次调查,记者发现西峡县每辆大货车一般配备两个司机,为了养人、养车、赚点利润,没有故障的情况下,大货车每天都要上路,一般一个昼夜要跑1000公里以上,很多时候会跨2个省,穿过5个市,现实是,到每个省都会被罚,有的县市还会重复处罚,或者另外找理由或干脆不讲理由进行罚款,每次罚款少则50元,多则几百甚至上千元,因此,每天被罚100元以上,是极其普遍的事。
3、运管站站长爆罚款内幕:与财政四六分成,请纪检喝酒按摩
调查中,内蒙、陕西、河南大批大货车司机反映,每天罚款超过100元是极其正常的事,虽然调查只是很小的范围,但它似乎也证明每年公路罚款4100亿的说法并不完全是空穴来风。那么,从1994年,国家就开始治理公路三乱,为何至今仍不能得到根治呢?
王金伍告诉记者,河南省镇平县交警部门被他8次提醒后,仍坚持违规隐蔽测速、拍照,原因就是背后有着巨大的经济利益。从他收集到的200多份罚款通知书上记者看到,那个执法点开出的罚单绝大部分都在100到200元,平均每张罚款单达128元。
王金伍算了一笔账,马路上,那样的隐蔽拍照、测速虽然不起眼,但如果每天开出100张罚单,就能罚款1.28万元,每年罚款额将达到460万元。而在陕西高陵县的调查中, 记者也分别对那两个执法点的非高峰时段各做了1个小时的统计,交警共拦下52辆大货车,如果按每天工作8小时,每辆车罚款100元计算,每天可以罚款2万多元,一年罚款将达700万。那么,那些罚款会被交警和路政如何使用呢?王金伍去年11月在黑龙江省林甸县认识了一位
公路管理站站长,酒酣耳熟之后,那位站长掏了心窝子。他们去年罚了294万,多了120万 ,所以去年日子相对好过些,一般罚款不是全部上缴。上缴,它走两个程序,缴上去完了,它又给返还回来,它60%给返回吧,当然你不是拿来直接花,那肯定完了,那就出事了,你得走渠道,要缴到财政,财政再给拨回来,而且它(财政)克扣40%,完后你留60%,所以很难,原来运管站站长,人家能收费,他们就不用这么罚,一年罚了167万,去年罚了294万,比前年多了12万,所以去年日子相对好过了。
既然不少司机都有意见,那么,那位站长怕不怕被举报呢?没想到,那位站长不仅罚款由办法,而且跟上边拉关系更是有一套。站长说,反贪局检察院来了,请吃饭,得变相报账,谁都知道违法,谁来谁不吃啊,林甸有温泉,经常带他们洗个澡,按按摩的,夏季有水上乐园,去玩玩,划个船,游个泳,吃点小煎鱼,招待吃完了也不能一抹嘴就走,这些费用一年能少得了吗?过年过节的,还得送点礼。要不你这部门,你活不下去。
4、不卸货光罚款 养鱼执法?
2009年,四川乐山的个体货运司机李杰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向公安部、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发函,要求公开2008年度车辆交通违法罚款收入,交通运输部给他的回复是:你所申请公开的2008年度全国交通部门货车超限罚款收入和公路补偿费收入,政府信息不存在,根据公路法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公路的行政处罚和路损追偿工作由地方交通部门具体实施,罚款全额上缴地方财政,我部没有此方面的全国性统计数据;而公安部的回复是:你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范围。两部委的回答均指出,罚款进入了地方财政,那么,财政部是否有全国公路罚款的数字呢?在财政部的答复上记者看到,根据相关规定,行政机关对申请人申请公开与本人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无关的政府信息可以不予提供的规定,对该信息,本机关不予提供。个体司机李杰峰虽然强烈的预感到,全国公路一年的罚款总额将是一个惊人的数字,但与这一数字直接相关的三个部委都没有给他最后的答案。那么没有公开数字的背后究竟有隐藏着什么样的秘密呢?记者了解到,目前公路罚款最主要的是超载,根据公安部印发的《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以及其它多个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超载车辆必须要卸货到不超载才能放行,如果公路执法严格按照这样的规定办理,司机们还会超载吗?司机们表示,货都卸了,下一回肯定不能超载。但这样有效的治超措施,似乎被基层执法部门忘记了,记者在河南、陕西、内蒙的十天调查中,就从没有见过一辆超载的车辆被卸货。司机们说,钱一交就可以走,他们的主要目的就是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