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起落落的燃油附加费

www.jctrans.com 2011-2-23 16:41:00 百度百科

  2000年中国开始对国际和国内航线征收燃油附加费,费用约占机票全价燃油附加费的10%-25%。

  2004年民航总局规定航空公司可将机票基准价上浮25%,并同时取消燃油附加费。

  2005年8月1日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恢复征收:800公里以下航段收取20元/人,800公里(含)以上航段征收40元/人。

  2006年4月1日燃油附加费首次上调:800公里以下涨至30元/人,800公里(含)以上涨至60元/人。

  2006年9月1日燃油附加费再次提高:800公里以下提高到60元/人,800公里(含)以上提高到100元/人。

  2007年1月21日燃油附加费首度降低:800公里以下航段降到50元/人,800公里(含)以上航段降到80元/人。

  2007年11月5日800公里以下航段再次上调为60元/人,800公里(含)以上航段上调为100元/人。

  2008年7月1日800公里以下航线提高到80元;800公里(含)以上航燃油附加费线提高到150元。航空燃油附加费标准达到历史最高水平。

  2008年12月25日800公里(含)以上航线由每位旅客150元降低到40元,800公里以下航线由80元降低到20元。

  2009年1月15日暂停收取中国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以出票时间为准)。

  2009年11月14日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恢复征收:800公里(含)以下20元/人,800公里以上50元/人自2010年4月6日起开始预订购买的机票(以出票日期为准),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AirChinaLimited,简称“国航”)、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HainanAirlinesCompanyLimited,简称“海航”)、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ChinaSouthernAirlinesCompanyLimited,简称“南航”)、四川航空股份有限公司(SichuanAirlinesCo.,Ltd.,简称“川航”)、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ShenzhenAirlinesLtd.,简称“深航”)拟对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进行调整。800公里以上航线燃油附加费每航段由人民币50元下调为人民币40元;800公里(含)以下航线燃油附加费继续执行人民币20元的标准不变。截止4月2日17:30为止,三大航中的另外一家——东航尚未有下调的正式通知。

  自2011年2月22日零时(含)起(以出票时间为准),调整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收取标准,其中800公里以上航线每位旅客收取标准为90元,800公里以下(含)航线每位旅客收取标准为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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