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事情,真是应了一句广告词———“一切皆有可能!”比如,你能想到中秋节之际单位给员工发月饼,你还要为月饼缴纳“福利税”吗?但现在人家税务官员已经抬出法律说,的确要依法纳税的!
据昨日《法制晚报》报道,一个月薪4000元的公司职员,价值300元的月饼被计入月薪计税后,大概要为这一盒月饼缴45元的“月饼税”。而收入在6800元左右的白领,原本只需缴720元的个税,但因为这盒300元的月饼,收入超过7000元,就要按照20%的比例缴个税,需要缴纳1020元的个税,其中要为这盒月饼掏60元的个税。不少白领纷纷表示庆幸,称还好公司发的月饼不算太贵,不然要为一盒不需要的月饼缴上百元的税就太不值了(编者注:此计算方式未按9月1日起实施的新个税起征点计算)。
凡是单位逢年过节时发什么柴米油盐、月饼糖果的人都知道,羊毛出在羊身上,所谓发来发去的福利,虽然号称带一点文化和人情味,但要冷酷一点想,这还不都是员工自己的钱?而且,这些钱是单位替你做主,员工连讨价还价的余地都没有。要不然,大家拿着自己的钞票,有几个去买那几百元钱的月饼?
所以很多人想,既然单位非要充满人情味地替我们做主,不要也没办法,那就要吧。但现在税务部门却又急不可耐地跳了出来———单位做主了不说,就是单位买月饼时,想必也交了消费税或增值税,税务部门还要斜刺一刀,再计入个税,两重打击之下,真让人彻底来个透心凉!想想拿到这样的月饼,就觉得窝囊万分,哪里还有心思一边吃它一边赏月。
而且,月饼税只是税务部门眼里的一项,他们的官员和研究员还说,公司发给个人的手机费、报销的汽油费,都要计入个人所得。还有就是公司组织员工“一日游”之类的也要缴税。
说到这里,小民们只有仰望天空,慨叹“税务部门,你真牛”了。某些地方婚前的房子加个名就要征收3%的契税,到月饼、一日游都要缴“福利税”,这真让人纠结啊!的确,曾经有些很牛的国有单位,发放超常的福利已涉嫌逃税避税,但如此一刀切,连几百元钱的福利都不放过,是不是也太那个啦?
当然这么说,不是说我们要逃避纳税义务。据我看,中国公民们在纳税方面肯定是走在世界的前列。不信可以查阅资料,有哪个国家有这么多人在生活紧紧巴巴时,还要缴个人所得税?就说这个税起征点提高到3500元吧,说是叫“提高”,但以现在的物价和生活成本,月入3500元就要缴税,真的是不能再过分了。如果低于3500元的人还要缴税,那真是不顾人死活地抢钱。即便如此,公民们也只是表达一下自己的意见,一边表达一边缴税。
可是,如果我们看看周围,那么多部门盖了豪华大厦,不断翻修,三公消费遮遮掩掩,挥霍浪费触目惊心。然后再回看普通公民,发个月饼也要缴税,单位组织个一日游也不能幸免。你倒是说说看,我们这个中秋节还有什么心思吃什么月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