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珠江水系建设“水上高速”,不仅不占用土地,而且水运每马力运量是铁路的2~4倍、公路的50倍;如果从琶洲会展中心到老城区,陆路交通至少要半个小时以上,快艇则只需要十几分钟便可……全国人大代表、广州港集团董事长陈洪先一直关注珠江流域水路运输问题,在即将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陈洪先将再度提交议案,建议加快发展内河运输,并尽快出台《航道法》。
珠江水系运输并不发达
与人为征用耕地建设高速公路、高速铁路不同,水运具备天然优势,其中珠江的优势又最为明显。据了解,珠江常年雨水充沛,按年流量为中国第二大河流。而且整个珠江水系流域甚广,干支流总长36000公里,通航总里程14000多公里,约占全国内河航运里程的1/8,水运居全国第二位。
相比公路、铁路,水运有许多优势。然而,整个珠江水系航道运输并不发达,甚至处于相对落后的状态,“目前可通航500吨级以上的航道里程仅1946公里,”陈洪先说,“远低于欧洲、美国的水平,也低于我国长江流域水平。”
“一个过江大桥就能挡住许多大型货船,而一个小型水电站就能截断整个航道。”珠江水系虽丰富,但因缺乏统一规划,中上游建成了大量水电站,对于珠江内河运输造成了极大困扰。
整个珠江水系牵涉到6个省、自治区,陈洪先认为,在规划实施方面,要加强统筹和协调。“内河航道和港口配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往往跨行政区域和涉及多个管理部门,需要很好衔接和协调进行,做到整个航运网规划建设一体化,通盘考虑,协同实施。”陈洪先说,“同时,完善水电站过船设施建设,控制好主干航道的桥梁净空高度,保障出海航道上海轮的通行和内河主干航道上较大散货和集装驳船的通行。”
资金也是困扰珠江水运的重要因素。“经过多年努力,高速公路建设已逐渐成熟,而航道建设却严重滞后,因此在未来五至十年应加大航道建设维护的工作力度,”陈洪先说,“要像多年来重视和抓好路桥特别是高速公路建设那样重视和抓好内河航道疏浚、整治、建设及沿江、沿河主要港口疏运配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最后,各级政府还应该搞好港口合理布局以及内河运输船型的标准化工作。
《航道法》为“水上高速”提速
在陈洪先看来,发展内河运输必须先要给水运立法,“无论是保护航道还是建设港口,都应该尽快加快《航道法》的立法工作。”
据了解,2000年,《航道法》(送审稿)已报送国务院法制办;2006年,交通运输部修订完善后再度将《航道法》送审;2010年,国务院法制办进一步开展了相关修订工作。“立法工作基础较为成熟,”陈洪先将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再度提交议案,“希望能加快推进《航道法》的修订进程,并争取在2012年完成国务院的修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