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条“中储粮粮食贸易业务被叫停”的消息热传,引全国的粮食加工商奔走相告。近年来中储粮不满足于“大粮仓”角色,坚决要做“大粮商”的冲动让全国从事粮食加工贸易的企业极为恐惧。如果这条消息属实,中储粮本为定位于作为执行粮食政策调控职能而屡屡不务正业进行逐利的行为,终于得到纠正,这可真是一件大好事。最少对于粮食市场来讲,能够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为什么中储粮不能做大粮商?为什么要叫停它的粮食贸易业务?中储粮究竟怎么定位?这些问题的回答还得从中储粮的成立目的谈起。
中储粮成立的目的是“国家大粮仓”,是“敞开收购、顺价销售”到“托市收购,竞价销售”的产物。中储粮的主要职能是要完成国家的粮食宏观调控任务。
粮食生产受天气的影响甚大,粮价一直在“蛛网理论”的怪圈中难以自拔,忽高忽低,波动太大,对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造成很大的压力。通过建立粮食储备库,在丰产时把粮食收购贮藏起来,在减产时再拿出来销售就可以平抑物价,这种思想就成了“贮备粮”的最直接来源。我国的粮食储备制度历史很早,虽然建立的很早,但大的转变有两个时段。一个是国务院1998年粮改时提出的“敞开收购、顺价销售”,运行几年后由于存在漏洞,导致很大的财务黑洞。顺价政策失败后以“托市收购,竞价销售”代替,中储粮走向前台。2004年提出粮食的最低收购价政策,2004年5月出台《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首次提出,在粮食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时,为了保护农民利益,保证粮食市场供应,必要时由国务院决定对短缺的重点粮食品种在粮食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最低收购价托市收购政策与以前保护价敞开收购政策不同处在于,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的主体是中储粮公司,政策成本完全由央财政兜底。中储粮主要执行国家的宏观粮食调控任务,要“维护农民利益、维护粮食市场稳定、维护国家粮食安全”。
近年来中储粮走偏了方向,从“裁判员”到“运动员与裁判员”兼职过渡,逐利行为严重,引起其他粮食加工企业恐慌。
很遗憾的是,中储粮近年来胃口很大,在垄断了国家的粮源之后,执行粮食调控屡被质疑逐利倾向。中储粮又私下搞了兼业的经营业务,从原定的裁判员业务“执行国家粮食政策调控职能”快速向“经营贸易”转变, 2008年试水, 而且越做越大,获利颇丰,据说已占其收入的一大半。这些逐利行为是从事粮油加工、物流等商业贸易业务,还搞粮食加工企业委托业务,为其他粮食加工企业代收代储粮食。据统计2008年年底中储粮从事粮油加工业务的企业已达53家,涉及大米、面粉、食品、玉米、油脂等。主要有两大赢利性业务大米加工业务和油脂加工业务。中储粮总经理包克辛更是在2009年提出加快延伸产业链,转变为大粮商。中储粮要突破“国家粮仓”本位职能,全面进入粮食经营、销售、加工市场。
中储粮的逐利行为让其他粮食加工企业恐慌。因为它借助国家的资金收粮,坐拥国家大粮仓,如果再搞粮食加工贸易业务,就是从裁判员到运动员过渡,越位太严重。如果任其发展,其他从事粮食加工的企业日子就没法过了。
中储粮要回归本位,做好本份工作:执行国家的政策调研职能,定位为非赢利粮食政策调控部门。
中储粮成立时的定位应该是执行国家粮食的政策储备,不应该进行经营性业务,这次如果经营性业务叫停下来,就等于回归本位。也就是“买原粮、卖原粮”,固守“国家大粮仓”,进行国家的宏观调控职能。中储粮一度模糊“政策性”和“经营性”,其实对其裁判员的角色极为不利,尤其是有那么多的直属库,角色定位不清楚,释放后模糊的信号,各个基层库就会乱来,难以撑控。国家果真叫停,也就等于对其进行明显的角色定位,停止停个逐利性的经营企业,回归本位,于国于民都是大好事。
其实从提升我国的粮食加工行业水平来看中储粮也必须回归其本位,否则的话,就会象我国的足球一样,当裁判员也参与到运动员中去踢球时候,整个足球行业就会演生出各种乱象来。如果中储粮不固守“裁判员”,非要运动员与裁判员二者兼得,那么我国的粮食市场乱象就难控了。中储粮必须定位于“非赢利”,为我国的粮食市场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让其他的粮食加工企业去经营。国家也不缺中储粮经营业务赚的那点钱。如果能够有一个良好的公平竞争的环境,中国的粮食加工水平才能够逐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