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交会根治展会侵权再出拳

www.jctrans.com 2010-10-18 15:31:00

  记者 骆智冕 庞倩影

  据了解,现在各种大大小小的展会几乎成为了一些小企业新产品“研发”的重要手段,广交会自然更不容错过。为避免被“克隆”,在每届广交会的一些家具、玩具、工艺品等展位上,“Nopho- to!(禁止拍照)”的牌子被挂在显眼位置上,甚至有些企业还设置“门禁”。

  昨日,记者从广交会召开的“广交会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宣传会”上获悉,在本届展会召开之前,中国对外贸易中心制定并发布了《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投诉及处理办法实施细则》(下称“细则”),进一步规范处理侵权行为。该细则从本届开始实施。

  侵权现象层出不穷

  “每次参展我们都会发现专利产品被抄袭了。”真明丽控股有限公司是一家出口照明产品的香港公司,公司的一位维权专员告诉记者,本届广交会首日他们就发现两家几乎可以肯定的侵权企业,还有另一家产品外观疑似侵权。其称,公司上一届向广交会“知识产权和贸易纠纷投诉站”投诉了两家公司,结果得到的答复竟是侵权不成立,公司很无奈。

  中国机械设备进出口总公司市场销售总监朱丹泽也向记者表示,在105届广交会上也曾现场投诉过产品被侵权,展会也迅速进行了处理,要求侵权企业撤下展品。不过,在之后的下一届这一现象又发生了,结果投诉后得到的结果是无法再采取措施,要投诉的企业自己跟进,走法律程序。“现在我们还发现有企业直接将我们的产品当成了自己的样品,并印在了目录上。”

  昨日,商务部条法司副司长坦言,我国的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法规实施还存在一些难度,像现场处理与司法保护程序衔接有待完善。虽然2006年颁布的《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法》明确了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展会现场处理的衔接,但因为展会时间短、参展企业流动快的特点,造成了展会结束后取证难。此外,该法规的贯彻实施力度也还存在不足。

  各交易团签承诺书

  事实上,广交会在保护知识产权上一直在努力。本届展会开始实施的细则,进一步规范处理侵权行为,包括:在定性方面,广交会将邀请广东省、广州市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派员以专家身份进驻;在取证上,投诉站可通过拍照、录音等方式进行,也可配合司法、行政等部门现场取证。不配合的参展企业,广交会有权从重处理;在监督上,各交易团、商(协)会也参与其中,在展前和展中要加强对相应企业和展品等的自查自纠等。

  昨日,各交易团团长代表现场签署了《广交会交易团保护知识产权承诺书》。其中,除细则提到的展前、展中的监督外,还要对被投诉企业进行展后的教育和处理。

  对此,不少参展商们希望这份细则能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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