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供船船用物资的通关流程

www.jctrans.com 2010-3-18 15:34:00 易舱网

  直接供船船用物资的通关指由境外通过 海运 、空运、邮运等运输方式进口,直接供应停靠本埠的国际航行船舶,或转运至外省市供应上船的船用物资的通关手续。

  一、业务概述 

  直接供船船用物资的通关指由境外通过 海运 、空运、邮运等运输方式进口,直接供应停靠本埠的国际航行船舶,或转运至外省市供应上船的船用物资的通关手续。 

  上述物资供船应缴纳3‰的 海关 监管手续费。 

  二、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国际航行船舶及其所载货物、物品监管办法》 

  三、办事准备 

  1、应具备一定的资格:有进出口经营权并经 海关 注册登记。 

  2、应提交下列 单证:(1)经预录入的进口报关单 一式三联;(2)进口提、运单;(3)装箱单、发票;(4)经预录入的申报供船的出口报关单 一式三联;(5)海关需要的其它 单证 。 

  3、缴纳货值3‰的海关监管手续费。 

  4、本埠供船行为结束后,经营单位应持盖有船方签章和船长签字的货物签收单到海关核销。 

  四、办事机构义务 

  申报真实、单证 齐全、符合有关规定的,予以办理通关放行手续。 

  五、办事程序 

  第1步:经营单位向海关申报(转外省市供船的参照进口转关运输方法办理),并提交下列单证: 

  1、经预录入的进口报关单 一式三联;2、进口提、运单;3、装箱单、发票;4、经预录入的申报供船的出口报关单一式三联;5、海关需要的其它单证。 

  第2步:海关受理申报,单证齐全有效并符合有关规定的,予以征收海关监管手续费,在提运单上加盖“放行章”。海关视情可对供船物资进行查验或监管上船。 

  第3步:本埠供船行为结束后,经营单位应持盖有船方签章和船长签字的货物签收单到海关核销(外省市供船凭转关运输核销单核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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