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各国通关介绍

www.jctrans.com 2010-12-8 10:20:00 环商数据

  东南亚各国通关——菲律宾 一、进口单证⒈商业发票 用于计证关税的发票3份,用英文填写。发票须包括:a.出口商姓名和地址;

  东南亚各国通关

  菲律宾

  一、进口单证

  ⒈商业发票 用于计证关税的发票3份,用英文填写。发票须包括:

  a.出口商姓名和地址;

  b.发运方式,含船(船只的名称和国别)和空运(航空公司的名称);

  c.船只或飞机的发送日期;

  d.发运国家和港口以及起飞港;

  e.菲律宾的卸货港;

  f.货包的标记、号码、数量和种类;

  g.毛重和净重;

  h.附有程度或质量标记的详细的商品名称和号码、商品售出时使用的标记或符号;

  i.供货条件(是否FOB、CFR、CIF价);

  j.价值:必须以相同的货币单位说明出售价值;

  k.若有原产地,应注明原产地所在国别。最后,在发票结尾必须由一位有签名权的人士提交以下按规定注明的声明:“证书是真实和正确的。”

  ⒉提货单 分为海运提单和航空提单两种。必须注明运输费用和重量。可以使用指示提单。但要注明一位被通知人地址。

  ⒊货物清单 应为一式两份。发运货物必须有注明单件货物清单。另外,对于化学产品的进口,必须注明商品的准确名称。

  二、进口关税

  菲律宾的进口关税部分从量征收,部分从价征收。从量征收关税的产品有:酒精饮料、烟花爆竹、烟草制品、手表、矿物然、卡通、糖精、扑克等。从价关税税率范围为10-100%,以发材料价格为标准,涉及商品范围较大。菲律宾于1998年1月1日建立了增值税体制,税率为10%。农产品、海产品、化肥、农花和除草剂,一些石油产品、部分书籍和纸的进口免征增值税。匪律宾还征收文件印花税,该税一般用于提货单、接货单、汇票、其他交易单、保险单、抵押契据、委托书及其他文件。所有正式进口发票价值多于5000比索要交进口手续费250比索。这一费用将由进口商或委托人交给授权银行。菲律宾海关对以下情况之一的,免征进口关税:⒈印刷材料、图画、像片、标签、目录册、价格册、小书籍等,但必须标有“不用于出售的样品或广告材料”的字样;⒉有商业价值的样品,但价值不得超过1500美元;⒊非用于出售或无商业价值的样品,以及注有“保健”字样的医药样品。

  三、进口许可

  需进口许可证的产品主要有汽车、拖拉机、小汽车、柴油机、汽油机、摩托车、耐用消费品、新闻版和印刷设备、水泥、与健康有关和与公安安全有关的产品。对于受限制的进口商品,需事先得到中央银行的审批,因为这类产品不是基础产品,所有这类产品分为二类:非基础消费品(Non-Essential Consumer Goods)和无类别消费(Unclassified Consumer Goods)。

  对未在5日内向菲律宾海关申报入关的货物和一年后未从海关保税仓库提取的货物,菲律宾将予以拍卖。拍卖所得要清算拍卖费用。拍卖在通知日期10天后进行,30天内完成。

  一般来说,价值在1000美元以上的进口货物需要由授权的银行(The Authorized Agent Banks, or AABs)发放通行证书(Release Certificate, or RC)。发放RC的条件是:⑴进口商支付海关关税、税金,并遵守其他规定;⑵原始货运单据的复印件,如商业发票,包装清单、提货单等,应呈交给授权的代理银行。代理银行还要对进口商品征收的全部海关关税收到保证金。

  四、出口加工区

  菲律宾有4个出口加工区:巴丹(Bataan)出口加工区、马克坦(Macton)出口加工区、甲米地出口加工区和碧瑶(Baguio)出口加工区。这4个出口加工区已成为与隔绝的独立小区域,它们使用进口的原材料和半成品进行加工、组装和制造各种出口商品。在上述4个出口加工区,投资者可享受到一系列的优惠待遇。它们包括:首批入区企业免征所得税6年,其他企业免征所得税4年;对区企业进口的机器设备、原材料以及企业运行必需的商品免征关税;免除区内企业的进出口税及各种费用;区内企业不受当地政府法规的约束;免除向外国企业汇回利润征收的15%的税收;机器、设备、原料等免征进口关税;加速固定资产折旧;优先配给外汇等等。另外,除上述4个出口加工区以外,近年来菲律宾在原美军事基地上建立了克拉克和苏比克经济特区,有关优惠政策参照4个出口加工区。

  印度尼西亚

  关税制度

  印度尼西亚对进口商品的关税分以下4类征收:

  1. A类商品。为国内必要的进口商品,包括稻米、面粉、某些钢铁制品、某些化纤产品、棉花、药材、农业机械设备等。这类商品的进口关税率大部分在5~40%之间。

  2. B类商品。为一些工业产品必需的零部件和材料,进口关税率为5~35%。

  3. C类商品。为国内市场需求不大或国内相关企业需要进口保护的商品。此类商品的进口关税较A类、B类商品要高。

  4. D类商品。为奢侈品、某些消费品,以及国内可以生产,应加以进口保护的商品。此类进口商品所征收的关税最高。

  进口管制

  1. 进口许可证。一般不需要,有些货物需要商业部的特别许可证,个别货物禁止进口,某些货物只有经授权的独家代理商方可办理进口。对许多货物还有进口垄断措施及配额规定。

  2. 单证要求。(1) 商业发票。份数不等,发票上必须写明出口商和收货人的姓名和地址,发运的地点和时间,货运件的标记、序号、数量和种类,每件货物的重量和内容,并附有详细的商品名称和海关税则编号。

  (2) 原产地证明书。没有统一要求,只是印尼官方机构保留对个别情况下要求提供原产地证明书的权力。产地证需要3个原始件和2个副本。

  (3) 其他单证。检验报告(LKP=Laporan Kebenaran Pemeri Kssan)要求所有货物在发运之前必须经过质量、数量、价格检查。其中有些货物属例外,如价值在5000美元以下的特品、原油、石油、贵金属、宝石艺术品等。

  3. 商品检验。印尼对凡价值在5000美元以上的进口商品,绝大多数都要进行质量和数量检验。当需要对进口商品进行装船前检验时,印尼的相关部门会向出口国的检验代理人提供咨询性文件(包括进口许可证及其它特别文件),凭借这些文件,检验代理人将同卖方联系,安排出口商品检验。此时卖方必须提供价格表、产品性能说明书、正式发票副本以及检验代理人所必需的其他文件。卖方还应提供装货清单和提单等相关单据的副本。在检验完毕且要求的进口单据完备的情况下,进口检验代理人将出具检验结果报告。

  4. 有关包装的特殊规定。对食品、饮料、陶瓷、玻璃器皿、家庭用品、纺织品和肥皂,必须以生产者的原包装发运,并且按货物的种类、性能和商标分别包装,还要在货物原装上明显标出货物的种类、数量、重量、商标等内容。此外,还应考虑到印尼的气候状况,特别注意防水和防锈。

  5. 海关对滞存货的处理。到达印尼的货物必须在30天内完税。在雅加达港,货物超过期限后,将被送往有关监督机构的简易仓库,该机构隶属于国家港务公司。货物在那里可存放1~3个月,逾期不取的,在港务局的仓库里拍卖,拍卖所得用于支付仓储费。对扣除了拍卖费用后的余额保留3年,3年后仍无人认领,则上缴印尼国库,货物在缴纳关税之前不允许退回。

  保税区及其管理制度

  目前,印尼已建有100多个工业区,有些与自由贸易区相结合,形成了保税区。印尼现有10多个保税区,货物由印尼海关领域以外的地区进入保税区,不视为进口,也无须缴纳关税或其他出口税;供加工或再出口等用途进口的各种原料或成品可自由进入保税区,不受印尼国内禁止进口规定的限制;由印尼或印尼以外地区输往保税区的商品或原料,不论其用途是供直接消费,还是在保税区内加工或暂时储存,其在印尼国内的货物税、增值税、关税及其他税收皆可免征;保税区内加工的产品,原则上以外销为主;凡经印尼政府核准在保税区内设立的企业,皆可享受进口关税、进口货物税、扣缴税及国内货物税等各项税收的减免优惠待遇。另外,企业以合并或股票上市的方式扩大规模,仍可享受减免资本货物及原料或辅料增值税的退税待遇。如果资本货物的产权被转让或用于其它用途,则不能享受该项免税或退税待遇。

  泰国

  一、进口关税

  泰国海关对原材料进口关税税率为10~15%,半成品关税税率为15~40%,制成品关税税率为30~60%,具有商业价值的广告关税税率为40%。从1993年起,泰国海关还向进口货物征收7%的增值税。对于医疗用机器、电气装置和其它用于国家经济发展的产品的进口可享受免税待遇。泰国的多数关税是从价税,而价格则采用到岸价。当采用从量税时,关税是根据重量、体积或单位来计算的。一些产品既有从量税率,又有从价税率。当某种产品这两种关税率都有时,以较高关税率为准。对进口货物征收关税,泰国海关采用以下三种方法:(1)应用从价税率;(2)应用从量税率或从价税率,以较大者为准;(3)只征收从量税率。泰国海关估价依据是进口货物在开放市场上销售的真正市场价。货物的真正市场价定义为:相同种类、相同质量的货物在无损耗、无任何扣除的情况下,在进出口时间和地点所卖得的总现金价。实际上,泰国海关已经建立了海关估价程序以供海关关员参照执行。

  二、进口管制

  许可证 商品必须申请许可证才能进口的商品主要有7种,即金矿和黄金、咖啡、盐化制品、汽车车身及驾驶室、石碑及用于建筑的大理石和石灰石、用钢铁制造的旧容器、鱼粉。对于必须履行进口许可证的商品,在进口时如没有进口许可证,将被处罚。进口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为12个月。当前,贸易虽已自由化,但我国商人仍有必要定期查阅泰国商业部发出的通知(通常公布在《泰国银行每季公告》上),以便及时了解须办理进口许可的商品品目的变化情况。

  商品检验 泰国海关检查人员在进口港对进口货物进行检验,通常采用的是现货检验,而不是对全部交运货物进行检验,其一般规则是抽出全部货物的5%进行检验。食品、药品、化妆品、有毒物质、麻醉品、精神病用药和医疗器械,由食品和医疗管理局的检验员检查。检验人员检查进口类别、标签并采样分析。在有些情况下,检验人员根据管理条例可能扣留货物,等分析完毕后才放行。

  未领货物处理 未被领取的货物可在2个月内存放在海关仓库里。超过2个月可延续15天。逾期货物被没收,并可能被公开拍卖。仓储将根据货物的种类不同,从3天后起算。

  三、进口单证

  商业发票: 一般需一式五份,且应含有下列内容:

  (1)数量、种类(例如桶、麻袋)、标记和货包的号码;

  (2)每件货包的毛重、净重和每件商品的重量以及发运货物的总毛重;

  (3)详细的商品名称,包括数量、质量和其他可提供的所有细节。应注明关税税则项目,使用商品统标海关将不予受理,不同规格和质量的商品须分别列举说明;

  (4)买卖成交日期,如果商品是以委托代销的形式或被继续提供给分公司,则应在商业发票上说明;

  (5)价值、单位商品的详细价格、CIF曼谷总价及分别列出的CIF费用。如有折扣,必须在商业发票给出折扣的种类和金额;

  (6)原产地;

  (7)商品的制造国国名;

  (8)商品目的地;

  (9)发票结尾作出下列声明和具备法律约束力的钢笔签字:“我们在此声明,该发票是真实正确的。”

  原产地证书: 一般没有规定,在个别情况下,尤其对官方定货时,则需要原产地证明书。

  货物清单: 该清单上的内容应包括标记、号码、货包种类,带有货包内容和重量的外部尺码。一定要避免使用“货包/包装”的标记。

  四、自由港与保税仓库

  泰国没有自由贸易区,但政府通过建立出口加工区和保税仓库来鼓励外国投资和发展外向型工业。拉塔克拉邦、沙没巴干、邦比、南奔、伦查帮、春武里等为出口加工区。出口加工区的优惠措施主要有:(1)减征50%的机器进口税;(2)免征3年公司所得税;(3)出口超过总销售额30%的项目,免征原料或主要材料关税,免征进口关税。可预先向海关申请保税仓库,海关关员对规定领域内指定工厂的进口原料和加工的出口产品进行监督,要想成为指定的保税工厂,工厂必须提交泰国海关所要求的保证书并支付年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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