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长江南京以下深水航道建设工程指挥部,部长航局、珠航局、长江口航道管理局,部规划院、科学研究院、水运院、公路院、天科院、大连海事大学、管理干部学院、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部职业资格中心,部海事局、救捞局:
为保障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有效遏制和解决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设计变更方面的突出问题,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廉政建设和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交通运输部制定了《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设计变更违规行为治理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交通运输部
2015年8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上海、天津、辽宁、河北、山东、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广西、海南、黑龙江、深圳海事局,北海、东海、南海救助局,烟台、上海、广州打捞局,北海、南海第一救助飞行队,东海第一、第二救助飞行队,长江海事、航道、航运公安、三峡通航管理局,部政策研究室、公路局。
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设计变更违规行为治理工作方案
为保障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有效遏制和解决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设计变更方面的突出问题,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廉政建设和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2015年交通运输行业难点问题治理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结合部组织开展的公路建设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水运工程及交通支持系统工程招投标及设计变更行为专项市场检查,深入查找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设计变更方面问题,依法查处违规行为,总结成功经验和好的做法,健全相关管理制度,提升建设管理水平。
二、工作任务
本次工作的重点治理内容为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设计变更方面的突出问题,具体包括:
(一)设计单位未认真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存在错、碰、漏、缺等问题,因设计原因导致发生重大设计变更。
(二)建设单位设计变更管理制度缺失,不按照规定履行设计变更程序或肢解较大、重大变更规避审批等。
(三)通过设计变更虚列变更项目或虚报工程量、多结算工程款谋取私利等行为。
(四)通过设计变更掩盖工程质量问题等行为。
(五)其他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
三、工作步骤
(一)工作部署。2015年8月底前,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部属单位按照《公路建设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水运工程与交通支持系统工程招标投标及设计变更行为专项市场检查的通知》和本工作方案,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二)自查自纠。2015年12月底前组织本辖区、本系统公路工程、水运工程与交通支持系统工程项目建设单位自查,建立排查结果台账,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严格整改。
(三)重点检查与抽查。2016年1-4月份,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部海事局、救捞局、长航局在项目建设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开展重点检查与随机抽查工作,摸清设计变更违规行为主要表现形式和手段,深入分析问题根源,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提出解决途径和措施,形成本省或本系统设计变更违规行为治理工作报告并报部。2016年5-9月份,部根据各省和部海事局、救捞局、长航局的治理工作报告,有针对性地选取部分省市、部属单位或项目建设单位进行抽查,主要检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与部属单位治理工作开展情况、项目建设单位自查工作情况等。
(四)总结提高。2016年10-12月份,部对全国治理工作情况进行通报,总结治理工作成果,进一步健全设计变更管理程序,完善相关管理制度,逐步建立设计变更行为管理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部属单位应明确责任部门,完善工作机制,细化任务分工,加大监督问责力度。部将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地区和个人进行表扬。
(二)完善设计变更管理制度。2015年底前部将修订完成《港口建设管理规定》《航道建设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细化设计变更划分标准,明确管理审批流程。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部属单位应制定和进一步完善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设计变更管理相关规定并严格监管,逐步建立和完善治理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设计变更违规行为的长效机制。
(三)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和行业自律。加快推进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加大从业企业及人员信用信息的采集和应用力度,建立健全公路、水运建设行业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组织和从业企业、人员自律作用,规范、约束从业企业和个人行为。
(四)加大设计变更违规行为处理力度。对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变更手续不全的限期完善手续;对管理制度不健全、履责不力的单位或部门,进行约谈或通报批评;对通过设计变更虚列变更项目或虚报工程量、多结算工程款谋取私利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五、工作联系
交通运输部公路局:李培源,电话:010-65292737,邮箱:jsscjgc@163.com;
交通运输部水运局:邹永超,电话:010-65292654,邮箱:sys653@mo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