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流程
(一)担保核销后,保证金尚有余额的,申请人向现场海关提交海关《保证金收据》退款联和加盖原缴款单位财务专用章的收据;原缴款人为个人的,应同时提交海关《保证金收据》退款联和收据联;
(二)现场海关开出《海关交(付)款通知书》,申请人持《海关交(付)款通知书》到海关财务部门;
(三)海关财务部门核实后,在《海关交(付)款通知书》上签章,对多缴的保证金以转账方式退还;
(四)申请人将《海关交(付)款通知书》交还现场海关。
二、需要提交的单证
(一)《保证金收据》退款联、收据联或企业收据;
(二)海关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单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