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货物的托运人在装运危险货物时,必须根据有关危险货物运输和保管的规章,如《国际危规》,事先向船公司或其代理人提交危险品清单。
危险品清单一般须记载以下一些主要内容:船名、航次、船籍、装货港、卸货港、提单号、货名、国际危规类别、标志、页号、联合国编号、件数及包装、货重、集装箱号、铅封号、运输方式和装船位置等。
为了安排危险货物在集装箱堆场的堆存位置和装船的需要,托运人在将危险货物移人集装箱堆场和货运站时,都须提交危险品清单,由堆场经营人汇总交船方。
此外,所有危险货物都必须粘贴规定的危险品标志,内装危险货物的集装箱也必须有规定的危险品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