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增值税
1、含义:是以商品的生产、流通和劳务服务各个环节所创造的新增价值为课税对象的一种流转税。
2、进口环节税由海关征收,其他环节的增值税由税务机关征收。
3、起征额为人民币50元,低于50元的免征,基本税率为17%
4、按13%征收增值税的商品有下面几个方面的内容:
①粮食、实用植物油
②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注意:石油、汽油、柴油不按13%进行征税)
③图书、报纸、杂志(图书)
④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与农业生产有关)
⑤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二)消费税
1、含义:是以消费品或消费行为的流转额作为课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2、与增值税一样。消费税由税务机关征收,进口的消费税由海关征收。
3、起征额为人民币50元,低于50元的免征。(同增值税)
4、征收的范围:
目前国家规定应征消费税的商品共有四种类型:
第一类:一些过度消费会对人的身体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烟、酒、酒精、鞭炮、焰火)
第二类:奢侈品等非生活必须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化妆品)
第三类:高能耗的高档消费品。(小轿车、摩托车、)
第四类:不可再生和替代的资源类消费品。(汽油、柴油)